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简报一:湖南采取四项举措建设美丽乡村

  湖南省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出四项举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

  提出加大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力度,制定全省文明村镇五年创建规划,确保“十三五”末顺利实现全省50%以上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的标准。着力推动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单位和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

  二、开展专题培训。

  9月下旬举办全省文明办主任培训班,组织各市(州)、县文明办及省直涉农文明委成员单位专题学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加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出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三个美起来”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打造农村乡风文明新风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美好新生活;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新格局。

  三、选树典型示范。

  选树浏阳市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浏阳市创建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县(市)的意见》。采取完善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农村双创活力;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农村承载能力;加强产业培育,强化实体经济支撑;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家园;优化公共服务,改善农村民生福祉;着力民风淳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七项措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带动全省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

  制定《关于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的工作意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争创特色”的要求,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引领全省“三农”工作,加快构建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探索一条生态环境友好、湖湘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建设路子,打造村村宜居宜业、人人共建共享的农民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