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简报二:广东着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广东省文明办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同时,以移风易俗为突破点,普遍开展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工作,推动乡风民风持续美起来。

  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制度设计。

  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全省移风易俗工作作出部署。《意见》针对一些地区在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建房乔迁、就业升学等方面存在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攀比浪费等现象,明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教育为先、重在建设、改革创新等基本原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净化乡风民风,倡树文明新风尚,全面遏制不良风气。

  二、明确主要任务,丰富活动载体。

  坚持教育先行,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活动、俭以养德教育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优秀家训进家庭活动、移风易俗大讨论及舆论宣传等活动。组织“文明新风进万家”主题实践,开展树婚育新风活动、重厚养兴薄葬活动、绿色生活在身边活动等。加大破除陈风陋习专项治理力度,整治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惩治不抚养监护子女、不赡养老人等行为,打击各类邪教、迷信、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推动城乡普遍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引导建设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乡贤咨询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改革传统礼俗,办好节庆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形成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合力量,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市、区)、街道(乡镇)主体作用,推动基层将移风易俗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操作方案。注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对村规民约、红白事程序费用标准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开。在各项创建中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年度调查测评,同时开展专项督查,褒扬先进、曝光问题,推动各地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使城乡风尚、风气、风俗真正好起来美起来。

  四、抓好重点地区,注重示范带动。

  以粤东为重点地区,推动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带动全省除陋习、树新风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潮州市印发《潮州市深化乡风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在全市基层开展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文明 反对封建迷信”、打造向善向上道德风尚、培育文明健康生活风尚、弘扬潮州优秀文化传统、营造浓烈宣传氛围六大行动,消除陈规陋习,培树乡风文明。揭阳市以“移风易俗好、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为主题,开展“殡葬文明”“婚嫁文明”“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三项活动,突出专项治理,强化正面引导,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