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

时间:2021-08-3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眼城市扬尘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立法出台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内容之一是创新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以城市环境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主要加大对城市道路、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绿色环保建筑等的投入力度,统筹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监督管理数字化,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转型,目前,全省18个设市城市和西昌市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他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

  绵阳市投入600万元补助锅炉改造。为推进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绵阳市20xx年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设立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10家“煤改气”、“煤改电”企业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自该市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建立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1+X”协调机制,由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工作。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除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外,对超标排放烟尘等污染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还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大对工业燃煤锅炉企业的监管,把使用清洁能源作为新建项目立项、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