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时间:2021-08-31

  【重点工作进展】

  我省通报20xx年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于今年3月19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7月21日,省大气办对各市(州)1-6月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进行了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与20xx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有12个市(州)为奖励额度,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有9个市为扣收额度,分别是:资阳市200万元、眉山市150万元、遂宁市100万元、广安市100万元、达州市100万元、泸州市50万元、德阳市50万元、巴中50万元、雅安市50万元。

  《通报》指出,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下半年是完成政府年度目标的关键时期,请各市(州)政府对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注重联防联治,强化督查考核,用硬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内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专门集体约谈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

  今年以来,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副市长田文平近日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

  他明确指出了城区建设工地环保制度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监管督查不到位、联防联控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履职,敢于动真刀,敢于下深水,务必把扬尘污染控制住、降下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重新学习了《内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各级各部门扬尘污染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