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篇二:

  三年以来,我局在县党委政府的关怀指导下,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始终坚定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党委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职工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做到与自治区文明县创建活动、 “两学一做”、 “访惠聚”脱贫攻坚等活动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为精河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我局基本情况

  我局集自治区枸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精河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合并建设)、全疆30个重点县食品实验室、化工实验室、计量检定室于一体。拥有77个产品1209个参数和55个农残类参数的检验能力,其中食品检验能力达到66个产品1194个参数;化工检验能力11个产品15个参数;农产品55个参数。建立了6项我县最高社会计量公用标准,授权开展全县范围内衡器、压力表、电能表、血压计、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检定以及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检验工作。综合检测楼于2007年完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493平方米。我局总编制为20人,实有12人。我局党组班子4人,13名干部职工中,汉族10人,少数民族3人(维吾尔、蒙古、回族各1人);全局现有党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有中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㈠领导重视,始终不渝地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我局始终把民族团结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的良好格局。三年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激发全局干部群众的热情,将民族团结知识寓教于乐,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通过三年的努力,我局的事业发展大跨步的进行,取得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县级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全局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不断增强,各族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谱写了我局民族团结的新篇章。

  ㈡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凝心聚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集体。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三个离不开”思想是我局党组长期以来坚持的一条基本准则,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其中2名少数民族是我局中层干部,1名少数民族在技术机构重要岗位。各族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建立起深厚的感情,造就了一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精通,凝聚力强的民族团结集体。

  ㈢融情聚力,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突出开展微教育、微宣传、微谈心、微服务、微表彰“五微”民族团结活动。深入开展“两文件一条例”、“如何用好五把钥匙”、“正确把握四管齐下”学习教育,开展“我是中国公民”宣誓和民族团结承诺签名活动,开展“去极端化”大揭批大讨论发声亮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不围观,选派干部参加精河县双语大赛获优秀奖,为社区维吾尔族小学生送去爱心书包,深入企业服务对象、帮扶对象、群众等唠家常谈感想融情谊。一是营造氛围。精心制作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等主题的专题宣传版面10块在院落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手机网络、每周提示语发布宣传标语,将所有办公电脑设立民族团结屏保。二是树立典型。评选在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民族团结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和个人,评选出文明标兵、道德模范、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我局一楼大厅设立光荣榜进行弘扬。三是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开展“一反两讲”专题教育,积极开展“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志愿活动。组建我局质量技术志愿服务队,三年来,对县中队官兵进行慰问、文体联谊,开展慰问孤寡老人、进社区开展卫生清扫、进行风灾救灾、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活动,开展世界“扶贫日”捐款、校园关爱工程系列丛书认捐、“爱心进校园”图书捐赠,为学校赠送图书、打印机等,三年来共筹集各项捐款9070元。结合质监职能,志愿服务队开展了化肥免费检测及识假辩假常识、特种设备知识宣传进乡村志愿活动,三年免费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78人员节约资金3万余元,免费培训中小型企业化验人员8家15人,帮扶企业建立质量信用体系档案35家。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为农户使用化肥产品进行免费抽样检测活动,减免检测费36批次6.4万元。

  ㈣维护稳定,全力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㈤以“访惠聚”活动为载体,同心共谱民族团结主旋律。按照“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的总体部署,每年下派2名干部赴村队开展工作,建立帮扶工作双向承诺,驻村人员认真开展入户排查,协助村两委班子组织开展工作。三年来,为村队投入3万元进行文化室装修、设备购置,为村队建桥修渠搭建“连心桥”,节日走访村队社区帮扶对象,组织职工到驻村点进行风灾救灾;在村队开展农资识假辩假培训班和特种设备知识培训班,到帮扶村队上党课,共同举办民族团结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开展 “结对子认亲戚”活动,为结对“亲戚”送去慰问品,得知维吾尔族村民艾山·木萨患上了骨癌,干部职工自愿捐款3600元送到家中;得知村民陈方品腿伤,为其送去药品及慰问品,为卓玛、曾文丽送去了慰问金,为吴云生盖抗震安居房赠送了红砖等。

  ㈥求真务实,民族团结进步结硕果。我局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民族团结工作促进事业各项工作的发展,为建设平安、幸福、富裕、宜居、人文、活力精河做出新的贡献。一是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我局达到77个产品1209个参数的技术检测能力,比三年前提高10倍。2014年、2015年与石河子农科院合作,完成新疆枸杞的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县枸杞管理中心开展枸杞基地统防统治实施效果监测工作,为我县枸杞产业的健康发展积累了技术资料。2014年全疆县级技术机构整合现场观摩会在我局召开,19个地州市质监领导共57人进行了现场观摩。二是“质量兴县”进程稳步推进。连续2年成功申创新疆名牌产品2个的基础上,今年我局推动县政府启动精河枸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自治区质监局审核。三是启动质监利剑行动,三年来办理行政违法案件52起,受理消费者投诉2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76万元。四是启动我县液化气钢瓶更新工作,对辖区6个乡镇场、液化气充装站、送气工分别进行了培训,印制汉语、维吾尔语宣传资料35000份,对用户启动新瓶更新工作,我县新液化气钢瓶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五是服务民生工程,群众切实得实惠。先后帮扶22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集贸市场蔬菜每15个工作日进行免费检测,对市场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每年减免费用2万元,确保精河县蔬菜食用安全。

  通过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赢得了村民和群众的信任和爱戴,敬老院和村队纷纷送来了锦旗,这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最大的鼓舞,时刻激励着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齐心协力,履职尽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