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情况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办公室在社会事务服务部办公室,由朱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2、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加大力度完善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树立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奋进的工作合力。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发动社区支部力量、抓住居委会队伍特色,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工作的网络机制。

  4、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做到“五个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社区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5、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履行三项任务。一是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二是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区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三是建立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排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预案,定期召开民族工作分析会,研究民族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壮态,解决在基层,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动中,认真组织开展好四项重要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协调辖区单位、部门、社区各族群众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会,拉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序幕,更好地宣传扩大碧海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影响率和知晓率;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同胞联谊座谈会,听取各民族群众的诉求,集思广益,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示活动。挖掘民族优秀特色传统文化,手工艺制品、书画、摄影、体育健身、红歌、传统歌舞、宣传展版进行展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四是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提高各民族熟悉和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增强民族意识感,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社区目前民族团结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社区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示范社区”还有一段距离。一是社区成立的时间不长,在做好民族工作上经验不足,缺乏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少数民族工作。二是由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流动性大,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比较困难,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有待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四是社区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无财政收入,创建资金紧缺,急需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