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紧紧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现场管理五个环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瓦斯治理“双百”示范矿井建设,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监察队伍建设,注重在实践中选拔和培养干部,加大对领导班子、监察人员考核考评力度,形成风清气正、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六个办法”,推进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五、突出工作重心,不断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潜心研究当前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寻求破解之策,为推进全省“三个发展”、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要不断创新监察执法手段,提高监察执法效能,采用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六、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提早谋划明年工作思路。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提早谋划明年工作思路。要坚持以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努力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的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