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相关的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我局党委组织认真分析了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就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0.15”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后两个月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六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10.15”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松劲、不懈怠、防事故、防反弹,深入一线、扎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打好“三项行动”第三战役。要结合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现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非法违法技改、基建、生产的矿井,开展集中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化治理行动,重点抓好对兼并整合矿井和节后恢复生产、建设矿井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专人督办、明确责任;不失时机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资源整合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总结前一段时期开展“三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三、大力推进全省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当前全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整合主体正陆续进驻被兼并企业,安全生产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各单位、各监察分局、站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局党组“8.23”、“9.17”会议的具体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省资源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加强对过度期间生产矿井的日常监督监察,确保矿井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基本建设矿井“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坚持“优化程序、提高效率、依法许可”的原则,严格煤矿安全许可工作,严把煤矿安全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