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镇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3)

时间:2021-08-31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推进镇村综合改革方面,县上经过前几轮力度较大的撤乡并镇工作,全县镇一级机构设置日益趋于合理,全县撤村并村工作正在通过综合改革要求积极稳步推进,但是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接权力下放的能力有待于提高。一是乡镇专业人员偏少。人员年龄普遍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经调查:30岁以下占10%,30—35岁占15%,35—40岁占26%,40—50岁占30%,50岁以上占19%,平均年龄44岁。镇机关工人身份人数718人,占到总人数的59%,干部身份人数490人,仅占总人数的41%;大专以上占总人数19%,中专占总人数22%,中专以下占总人数59%。镇机关干部职工存在严重的专业人员少、政策水平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承接权力能力不足。二是执法难度较大。扩权强镇后,执法权下放给乡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监管乏力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执法存在一定难度。如住建局下放的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管理权限,乡镇在对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进行执法时,又涉及国土、司法等部门;安监局下放的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权限,乡镇缺乏安全监管手段和执法设备,不能承担责任主体。三是下放权力对接不同步。市、县、镇三级权力下放跟进不到位,县级将权限下放乡镇后,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还不认可,下放的一些权力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对烟霞镇发改部门下放的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乡镇一级审批后,在市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予认可,县发改局又要重新进行审定,使群众办事又多了一道程序。

  (二)乡镇行使下放权力的能力受到限制。一是权力下放不彻底。一些部门没有做到权责统一,责任事项放权多,审批事项放权少,且大都以委托、交办的形式下放。如县上成立的便民服务大厅一般设置民政、财政、信访维稳、计生、合疗6个部门业务事项办理窗口,个别镇(社区)增设土地、工商、城建业务窗口。目前,虽然在烟霞镇下放了27项审批权限,但群众主观上还是愿意在县级部门办理。再如国土局只是将建设项目用地、村民建造住宅用地等两项预审权限下放,没有做到彻底放权。二是乡镇无财政收支权限。乡镇没有建立自主的财税收支体制,仅靠县财政每年拨付的经费维持运转,在涉及一些群众的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投资中没有自主的资金来源。

  (三)撤村并村有一定阻力,一些村撤并后管理服务难度加大。一是思想观念有待提高和转变。在撤村并村工作过程中,由于宣传工作不够,干部群众思想发动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了解不透,思想上受传统思维、民俗民情、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宗派观念等各种因素影响不愿合并;一些村干部特别是小村、弱村的干部主观上怕丢失位子、地盘,对撤并工作有抵触,撤并工作存在一定阻力。二是村级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并村后,村级管理服务范围扩大,人口增多,农村各种社会事务性工作量相应增多,新的矛盾增多,情况更加复杂,同时村干部职数相对减少,后续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一些村干部思想上有顾虑。有的村干部认为,过去管理范围小,搞公益事业也方便,现在村大了,资金量也随之加大,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益事业的发展;并村后范围扩大,管理极不方便,因而提高村级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北部山区存在特殊困难。北部山区群众居住比较分散,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距离远。比如叱干镇北部地区(原相虎乡)有三道梁,按要求必须将每道梁上的村合并成一个新的行政村,但新村绵延十余里,群众办事不方便,管理服务难度也大。从长远来讲,这些村向中心村集中、向规划的社区集中是大方向,但居住在此的群众大都比较贫困,搬迁尚需一个较长的时段,因而在本次撤并村时,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