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1-08-31

  篇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莅临冀州检查指导工作!

  冀州市辖6镇4乡382个行政村,总人口32940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2349人,是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并连续获得省、衡水市计划生育优秀或先进市。今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衡水市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打造“服务、惠民、和谐、阳光”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力落实“民心工程”,努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进展。考核年度末,全市共出生3897人,政策内生育3454人,人口出生率11.82‰,符合政策生育率88.61%,自然增长率5.87‰,出生人口性别比110.43。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一个”中心,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我市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始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当做中心任务,常抓不懈。

  1、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与乡镇、市直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年度指标任务,年中、年末统一进行考核,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确保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确定需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出现瞒报现象或完不成任务的一律给予组织处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给予处分同时,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贯彻执行“一票否决”制度。20xx年,共对20个部门、45个村、1197名拟评优评先人员,40名拟提拔人员进行了审核,其中否决了24个行政村的评优资格,取消了36个党员干部评选先进的资格,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起到了约束和激励作用,把各级干部引导到对人口计生工作使真劲、做实事、出实效上来,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严格统计求实率。我市以不断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契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统计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信息。同时,与南宫、宁晋、新河等周边市县建立协作关系,定期互传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在外地出生人员,做到及时查处、及时上报。今年联合核查70余人。二是严格出生人口信息核查。每月核对卫生部门(医院)出生名单,并对瞒报、漏报、错报对象的人员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并更正错误信息,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和各种报表的准确性,切实提高了统计求实水平和全员数据质量。今年共核对市医院和中医院出生实名登记3595人,其中魏屯和外地429人,核查出漏报48人,均及时进行了上报。三是做好出生人口清理。省卫计委通报我市5月30日前出生漏报524人,通过核对医院出生、入户调查核实,与派出所、防疫卡核对等方式,清理漏报468人,剩余56人为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和全家迁出人员。对省卫计委第二次通报我市出生漏报254人情况,严格进行了清理核实,其中属于嫁入外地不属于我市管理人员101人,本地上报148人,全家迁出5人。

  3、严格查处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难点。今年以来,一方面,我们与卫生、公安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乡镇核查政策内外,第一时间掌握在本市内生育情况,发现政策外生育对象,提前介入调查征收。另一方面,重点对共产党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出台了相关文件,与存在政策外生育的单位、企业等一把手进行约谈,共同查处违法生育,在全市营造从严从紧的气氛。通过对政策外生育户进行强压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违法生育案件179例,征收社会抚养费92.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