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我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助学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开展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共发出资助金617.1万元,帮助59793人次困难学生继续学业,有力地推进了教育公平工作。现按照闽教助中心[2016]2号的要求,就我区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有效地开展助学工作
(一)专门成立助学领导小组,营造助学浓厚氛围。根据闽教财[2009]2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财政局、教育局、编办、农信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区政府还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在区教育局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设备较为齐全的办公设备。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贷款政策宣传和咨询、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审核、网上申报等工作,在组织和人员上保证了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和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助学工作。为了使各校助学工作人员真正熟悉和掌握助学的内容、要求和流程,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的方法,组织全区助学工作人员,认真地学习有关政策文件。资助中心每年都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按不同年度、类别的业务档案进行归整,认真收集各级政策文件、学生资助申请、家访材料、其他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公示材料、受助花名册、发放名册。
(三)广泛开展了助学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助学宣传教育读本、召开教师会议、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室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学校每学期出一期助学教育专栏,通过生动形象的图片、文字的说明让学生了解国家助学政策,力求助学政策深入人心。
(四)严把材料审核关,做好做实助学工作。我们要求各校在期初开展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同时对学生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做好福建省学生资助系统的网上申报工作,并及时把拔付到位的助学金分发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或学生卡上,把学生资助工作这项好事做实做好。
二、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
(一)落实普通高中助学政策。20xx年春季我区共有539人符合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条件,其中低保104人、每生每学期0.125万元,计13万元;其他困难435人、每生每学期0.06万元,计26.1万元;总计金额39.1万元。同时我们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xx】75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春季起提高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第一档每生每年从2500元提高到3000元,第二档每生每年从1200元提高到1700元。对20xx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每生补发250元,全区共有539人,总计13.475万元。20xx年秋季我区共有494人符合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条件,低保88人、每生每学期0.15万元,计13.2万元;其他困难406人、每生每学期0.085万元,计34.51万元;总计金额47.71万元。以上资助款项都已拔付到学生办理的卡上。
(二)落实学前幼儿助学政策。20xx年春季我区共有74人符合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条件,其中一类补助29人,每生每学期1000元,计2.9万元;二类补助45人,每生每学期500元,计2.25万元,总计金额5.15万元。20xx年秋季我区共有57人符合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条件,其中一类补助16人,每生每学期1000元,计1.6万元;二类补助41人,每生每学期500元,计2.05万元,总计金额3.65万元。以上资助金已按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
(三)落实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相关政策。20xx年春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42299人,寄宿生1562人, 其中困难学生532人,寄宿生生活补助774125元;补助免费教科书29197人,其中汉字工具书资助4207人,地方政府资助34971.4元。20xx年秋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42700人,寄宿生1394人, 其中困难学生501人,寄宿生生活补助709625元;补助免费教科书29432人,其中汉字工具书资助4306人,地方政府资助36791.9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学前、普高困难学生的认定上还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影响工作效率。
2、下一步工作要点:一是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上联系互动,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二是继续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三是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落到实处,学校能规范操作,资金能及时到位,并精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