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3)

时间:2021-08-31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