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时间:2021-08-31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水利改革的首要任务。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感谢您的阅读!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