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人口管理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中心任务,坚持强基提质,规范行政执法,深化优质服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截止20**年底,全市有户籍人口104、36万人,其中育龄妇女26、43万人;流动人口100、6万人,其中流动育龄妇女37、8万人。20**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上报7526人,计划生育率95、26%,人口自然增长率0、52‰,人口出生率7、22‰,出生人口性别比(含流动人口)为1**、47。市人口计生局被评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坚持科学发展,注重统筹协调,着力构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格局

  1、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出台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办法,20**年起,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市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内容,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列入对部门与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每年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同时,将人口计生工作专线考核纳入十个专项考核内容,每年拨款30万元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将“计划生育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列入对各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引导基层争先创优,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强化规划研究,确保均衡发展。编制完成“十二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产业结构升级背景下慈溪外来人口调控政策研究;开展“十三五”时期优化人口结构研究,从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宏观决策依据。

  3、强化综合治理,确保齐抓共管。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签订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积极解决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先后出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配套政策,形成了推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支撑架构。在各类综合性先进评选、文明单位评选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强化财政支撑,确保投入到位。将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20**年,全市投入计生事业经费6944、25万元。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宣传服务,大力倡导生育文明

  1、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多元化奖励、多层次保障,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居委)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村村出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扶助制度。今年,全市新增奖扶对象5297人,累计享受奖扶对象为23390人。20**年-20**年,全市共发放奖励扶助金4423、4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奖励经费787、8万元、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金)**3、44万元。

  2、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坚持大众化、社会化、品牌化、个性化宣传,健全市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国策大宣传大联合的路子,创新宣传教育新亮点,打造了人口资源环境国策宣传品牌,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人口计生宣传格局。强化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创建市级以上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示范点6个,新建成了掌起镇人口文化大院、宗汉街道新界村新市民幸福家庭生活馆等人口文化阵地。

  3、全面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加强“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建设,以宗汉街道三优指导中心为辐射点,推动镇级三优指导中心建设。积极发挥人口家庭**356信息网、“妈妈知道”网等平台作用,多形式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宣传,为育龄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宣传、咨询和服务。

  4、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职能,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深化优生“两免”工作,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范实行三级随访服务。20**年以来,全市共为45、6万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35人,为5600余名育龄妇女进行了TCT宫颈癌筛查,为**万余名新市民提供了免费生殖健康检查。

  (三)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规范执法,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

  1、深入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计生干部队伍法制培训,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部门联合、市镇上下联动,连续三年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综合执法,加大计划生育案件强制执行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20**年10月1日-20**年9月30日,全市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449例,应征收3567、6万元,征收2368、19万元,征收兑现率为66、38%,结案率为48、11%。20**年10月-20**年8月,全市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应征案件366例,立案359例,征收审批215例,应征收19**、55万元,已征收982、15万元,征收兑现率为51、3%,结案率为22、68%。全市无因行政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市政府出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成立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治理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推进“两非”打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牵头,计生、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每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广泛宣传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两非”案件。20**年以来,市镇两级共开展性别比治理联合执法470余次,查实“两非”案件7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起,查获“黑B超”18台,没收各类药品器械总计500余箱,罚款59、88万元,累计兑现有奖举报奖金5万余元。

  3、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规范化建设。规范再生育审批、审核程序,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做好省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工作和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再生育**76例,同比增加77、9%。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725例,占审批总数的56、8%。

  (四)坚持依法管理,注重均等服务,不断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1、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网络,实行三级联动服务管理。强化各级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纳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共配备村级流动人口综管员**92名,村级流动人口女性计生专管员380余名。

  2、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综合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资源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更新。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机制,推进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已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试点。推进区域协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与江西、安徽等省的**3个地市、县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议书。20**年以来,全市落实流动人口引流产补救措施7328例,开展生育救助860人,市镇两级实地开展双向协作502批次,联合开展“两非”打击54次,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95例、征收金额达166、56万元。

  3、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年成功创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市以来,继续深入实施10万名新市民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免费计生技术、避孕药具服务,积极推进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完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优待措施。全市每年投入200万元为已婚育龄新市民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积极打造“计生药具10分钟服务圈”,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达**00个,每年发放避孕药具2万份、孕环检服务卡30万份,每年免费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查孕环检服务27万余人次。

  4、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20**年6月以来,我市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专项活动,加大流动人口无证怀孕管理力度。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核查流动人口怀孕20231人,发放告知书15407人,劝离回户籍地办证5517人;去年6月以来,全市落实人流、引产补救措施**83例,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

  (五)坚持固本强基,注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连续四年开展市级“计划生育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引导基层争先创优。夯实基层基础管理,指导、督促基础薄弱地区抓好工作。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规范人口计生基础信息工作,推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实施计生、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2、强化计生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每年举办全市镇级计生干部培训会议和村计生管理员、村外口计生专管员培训班,实施人口计生专线考核,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先进评选活动,营造人口计生系统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发挥协会职能助推人口计生发展。加强协会组织建设,配备落实市、镇(街道)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创新和拓展协会职能,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青春健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开展新市民新家庭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项目,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服务活动。目前,全市有35%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建成了杭州湾职高青春健康项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