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2003年3月,陶驷驹同志先后当选为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履行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组织和参与了一批重要法律草案及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研究、起草、审议和修改;协助常委会组织和参与了对多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视察;积极推动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组织对司法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劳动教养制度调整等意见和建议,引起重视和得到采纳。2009年6月,陶驷驹同志离职休养。
陶驷驹同志参加革命工作60余年,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事业;他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党性原则强;他勤于学习,认真负责,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细致,精益求精,善于总结经验,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他思维严谨,视野宽广,锐意进取,勇于改革;他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勇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耿直坦诚,光明磊落,在干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荣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
陶驷驹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