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带有全国性的普遍问题。而这一问题在我市显得更为突出。为了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基本思路和对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存在于两类人群中,一是农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僻远农村的广大农民。二是城镇少数贫困户等弱势居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据统计,2005年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有346个,加上民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近3000个,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从业人员为8225个,床位共7885个,医疗资源的总量接近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但是,设备相对较好、实力相对较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医疗机构都集中分布在榆林城区和各县县城,而在广大农村,医疗资源配置却十分稀缺,大多仍处于缺医少药的状态,群众健康得不到基本保障。目前,全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80%以上,但乡村医务人员仅占全市医务人员的30%。全市平均每446人中拥有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城镇人口每100人拥有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农村每11963人拥有一所卫生院,每1580人中拥有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卫生院、室绝大多数医疗设备落后短缺,特别是村级卫生室的从医人员多数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多数是二十世纪70年代短期“师带徒”培养的赤脚医生,看病凭感觉、靠经验,盲目性和随意性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无证行医者和巫师有了可趁之机,农民得病,往往先向他们索取偏方(或秘方),祈求保佑,使得被拐被骗,甚至残害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医疗卫生安全令人担忧。
2、农民群众收入增长缓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滞后。2005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3元,城市居民收入是农民收入的3.4倍。而且在农民收入中有近40%是实物收入,近20%要用于第二年生产性开支,只有近40%的可用于消费性开支。更让农民难堪的是,榆林十年九旱,靠天吃饭,农业收入微薄,群众患一次病上一趟县级以上的医院,动辄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往往数年的积累抵不上一场病患的开销。一些偏远落后的村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无就近就医条件,看病总要翻山越岭,投亲找熟人,特别是到县城以外的医院就医,除正常的检查费、治疗费外,还有说不清的进口药、提成药、红包等额外费用,再加上吃住等必需的生活费用,群众往往不堪重负。多数农民有病不敢看,先扛着,拖一拖再说,小病拖大病,大病成绝症。有的即使勉强治疗,也往往是病未愈先出院,就近住店看门诊。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凡是被病魔折腾过的家庭,无不债台高筑,一贫如洗。在农村,由于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滞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户数逐年增加。据有关资料表明,农村有一半左右的家庭看不起病,48.9%的人有病不就医,29.6%的人得病后应住院治疗而不住院,看病难已让不少群众放弃了“维护身体健康”这一基本权利。
3,药价虚高和现代检测设备费用过高。由于医疗卫生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加上“黑诊所”的干扰,使城市各医疗机构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他们不顾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竞相配置高档医疗设备,购进新药特药。加之政策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提价15%供给患者,药品进价越高医院获利越大,因而各医院往往乐于购进高价的新药特药。药品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将眼光紧盯城市医院,商业贿赂五花八门。据统计,2005年我市各医院的药品销售收入平均占到业务总收入的50%,有的医院高达60%以上。与此同时,一些实力相对较强的医疗机构在竞争中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其垄断的医疗资源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小病大治,违规收费,大大加重了患者负担。
4,农村医疗技术人才流失严重。患者能否享受最为经济、有效的治疗,根本上取决于医生的医技水平。在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运作的大背景下,大量素质较高的医务人员为追求较好的工作条件与待遇,由乡镇流入县城,由县城流入榆林,由榆林流向外地。大量医务人员的“攀高结贵”使得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如靖边县各乡镇共分布卫生技术人员217名,仅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的20%,而且大都是低学历、低职称或“师带徒”出身的无学历人员。据调查分析,有70%的乡村医生仅接受过高中以下教育,平均受过20个月左右的“师带徒”式的培训,是从赤脚医生过渡而来的。由于缺乏引进人才的有效机制,全市医疗卫生人才分不来、留不住,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高学历人才严重短缺,已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局面。不少乡镇卫生院虽然配备了B超、X光机、心电图机、洗胃机等设备,但由于缺少会使用的人才,不能投入使用。这种状况,使得乡村医疗机构诊病的准确率,用药的正确性,及医疗效果大打折扣,致使不少病人不得不多跑路多花钱。
5,政府历年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欠帐太多,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尽管每年政府都安排一部分农村医疗卫生经费,但同需要建设的项目和救助的对象相比,仅是杯水车薪,只能解决个别特困户的燃眉之急,不会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薄弱局面。由于公共财政的投入不足,必然会弱化公益性医院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病人最终不被医院视为服务对象,而被视为营利的特殊商品。
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国家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的进一步明确与健全,有赖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与创新。但是,我们不能坐下来等着国家改革政策的出台,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1、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应坚持“城市抓整合、控制、改进,农村抓普及、充实、提高”的原则,在城市,要整合现有资源,适当控制发展数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纠正医院乱建、设备滥上、无序竞争、转嫁医疗成本的不规范行为;在农村,要普及网络,充实医疗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前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做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要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以乡为枢纽,以村为基础,覆盖全市所有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保证每个乡镇有一个卫生院,每个村有一所卫生室。要使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应在榆林和有条件的县城集中财力整合医疗资源,分别建立一所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性医院,发挥其公益服务作用,平抑医药价格,保证普通百姓有病看得上、看得起。
2、对药价虚高、收取红包、开提成药以及设备采购中的不良行为要进行整治。要改革价格管理形式和方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制度,县、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要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取消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农民及下岗职工就医的价格优惠政策,实行医疗服
务项目价格公开公示制,医务人员记错记录制(即医疗技术人员开大处方、提成药、收取红包等进行记错记录,并与奖金、职称晋升挂钩,情节严重者调岗、降职等),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患者评价制,以期达到降低虚高药价,减少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降低高值耗材费用,提升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价值的目标,增加就医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营造公平、公正、公道的就医环境。
3、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投入的投向要合理,应该把重点放在农村、放在社区。一方面,可以解决城市因资源重置所引发的效率低下、人力资源浪费等弊端,另一方面可以充实农村卫生院(室),起到分流减压作用,把力量和工作重心放在最需要的地方和群体中。各级财政应该成为农村和社区卫生院(室)建设和人员培训投入的主体,确保各级政府的卫生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8%以上,确保各级政府每年从新增财力中拿出10%或更多一点用于卫生事业基本建设。财政要全额安排乡镇卫生人员的工资,对承担公共服务的村卫生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要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的标准,尽快完成村卫生室的设备装备。要建立医疗卫生事业经费问责制,用制度监督有关领导、部门落实政策。
4、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下决心解决好农村医疗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首先应建立岗位培训和轮训制度,提高现有人员的医技水平。其次政府应在工资补贴、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政策,鼓励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下基层,创办和领办卫生院(室)。应采取行政、经济措施,让城市医疗专家定期到乡镇医院坐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开展“三下乡”活动。通过人才培养、政策引导,尽快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每个卫生室有一名正规卫校毕业的人员坐诊。
5、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我市近年来积极加强医保工作,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城镇职工合作医疗制度、大病救助等工作,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06年6月,我市城镇人口中,只有17.19万名职工享有医保,居民医保尚未启动。截止2005年,只有定边、靖边、神木、府谷四个县试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年全市大病救助专款750万元,救助病人只有2460人。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不同人群在医药消费领域处于不平等地位,而关乎群众生命健康的医疗问题,又是群众最为敏感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市上要统筹安排,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市财政要解决南部县的试点配套资金,要让偏远落后的群众享受医保政策,争取2007年将这一试点推广到12个县区。同时要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的看病难问题。
6、政府应加大对医疗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政府是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主体,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构与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要认真贯彻国家《职业医师法》、《药政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制度,规范行医规则,严格医师行医准入,对医师执业资格、跨地区行医等要按规定严格把关,防止医生无序流动,取缔非法行医,治理医药商业贿赂。以“质量、服务、安全、费用”为重点,开展“医院管理年”等活动,鼓励医院推行“医药费用一日清单制”、“抗生素药物限用制”、“单病种限价制”、“医生处方评价制”等制度,端正行业作风,规范职业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取缔假药劣药,遏制药价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