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以抚顺市为例)贫困问题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城市贫困的基本类型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笼统地划分贫困人口的范围是不够的,必须依据贫困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社会学研究者依据城市贫困的不同成因,把城市贫困划分为几种类型。

  1、个体贫困。由个人和家庭的原因所造成的持续性贫困状态,尽管此类贫困规模较小,致贫原因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无关,这类贫困的解决,是要在政府帮助下,通过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

  2、结构性贫困。由经济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不平等所造成的贫困,是在经济总量增长的条件下,由于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特征,导致一部分社会成员无法获取经济总量增长的成果,使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解决这种贫困,一般通过调整经济结构的办法解决。

  3、企业性贫困。由于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引起的贫困。这种贫困有整体性特征,整个区域人口中的全部或大部分都可能处于贫困状态。例如抚顺矿务局所属的一些矿山,经过近百年的开采,资源枯竭,与之相配套的企业也因矿山萎缩,而企业亏损,职工下岗、失业。贫困区域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人口众多,是社会救济的重点。

  4、阶层贫困。这是指在一个区域内,由于某些政策或收入分配制度等原因,导致明显的阶层分化所造成的贫困,其结果是形成一个处于贫困状态的阶层,预示贫困程度比较严重的状态。在矿区下岗职工多的某些社区,虽然还不能断言形成了阶层贫困,但城市贫困者的阶层特征已显露出来,市场经济为阶层性贫困的形成提供了条件。解决此类贫困,须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经济政策调整来完成。阶层贫困解决起来比较棘手,社会危害程度也大,因此要特别注意避免形成稳固的城市贫困阶层,以促进城市贫困问题及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