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水磨头村环境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各级政府协调落实情况

  去年水磨头村严重污染情况得到了省委书记张宝顺的重视,他在看了该村来信后于9月25日作出重要批示:请王君、联彬同志阅批。王君省长9月27日批示:告朔州市、省安监局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2008年9月29日,朔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冯改朵召开市长办公会,作出决定:“鉴于神头二电厂贮灰场渗透和粉煤灰影响水磨头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意在治理贮灰场的同时,搬迁水磨头村,彻底改变生产生活坏境。神头二电厂会同朔州城区政府尽快选址,制定搬迁方案,解决所需资金”。2008年10月21日,朔州市长冯改朵再次召开市长办公会作出7项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解决水磨村问题的步骤。随后在2008年10月31日,朔州市高厚副市长现场办公协调会上作出决定:一、神头二电厂紧急拨付200万元,用于水磨头村民57户危房的搬迁工作。要尽快把村民从危房中搬出来,坚决保护村民生命安全;二、由朔城区政府与神头二电厂一道,共同聘请相关专家对电厂灰坝对村民造成的土地、房屋、健康等各方面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尽快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由电厂支付。此后,朔州市朔城区又召开过5次专题办公会,解决神头二电厂灰坝造成水磨头村房屋、土地受损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在2009年3月22日朔城区区长办公会议纪要里,确认由神头二电厂房屋赔偿款为768万元,其他赔偿项目需要进一步核实,村民牲畜饲草、土豆蔬菜、拦灰水工程费用支付98万元,但神头二电厂一直没有落实。2009年2月15日和2009年3月29日,朔城区两次召开区长办公会,内容有为了弥补水磨头村土地等受损情况,暂时以村集体承建二电厂灰坝扩容工程,以赚取工程费用。

  目前限于村民无法安居,神头二电厂仅兑现了2008年10月31日朔州市高厚副市长现场办公会上的承诺,拨付水磨头村200万元建起了活动板房,用于57户危房居民搬迁。另今年该村为灰坝扩容工程款共计2790万元,除前期支付190万元后,现在仍欠2600万元。电厂负责人的答复是:一、因电厂受用电市场冲击,今年资金紧张,扩容资金用于别的地方,今年工人工资无法兑现支付;二、水磨头村所做的人工倒灰工程,每立方只能按4.2元结算,按预算交代不了我们上级公司。不按此单价,厂里无法支付。此时电厂推翻了09年3月29日朔城区区长办公会上的单价,不仅不能支付工人工资,而且还在将会上议定的每方9.3元变为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