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安全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低价保养导致恶性循环

  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其实已足够具体,如“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其中《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更是以附件表格形式,规定了不同种类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的维保项目及要求。

  但由于缺乏刚性的监管,这些要求并没有实际执行力和约束力。一般电梯保养多由建筑开发商、物业公司找有资质的电梯维修机构完成。但无论找谁做,都会涉及保养费用。对低成本的追求,往往导致维护保养市场存在低价取胜的恶性竞争。在一些地方,电梯维护的市场价大概120元一个月,一年不到1500元,比政府收取的年检费用还低,根本谈不上按时保养,更换磨损部件这样急迫的事,也会一拖再拖,形成恶性循环。

  四川绵州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智利列举物业公司维修电梯的例子:“业主经常拖欠物业费;收来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做不到专款专用,挪用电梯费现象普遍,且能省则省,甚至找有资质的个人帮着走走过场。给的钱少,维保单位就会少干事,减少维保次数,只应付急修,甚至在维保记录上造假。这些都在增加电梯的使用风险。”

  李守林建议,可以发挥社会征信系统的作用,对恶性竞争的维保单位进行末位淘汰,让被淘汰者失去招投标资格。同时,需要对影响城市安全、造成电梯事故的责任单位重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物业部门必须有固定的电梯维修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研究制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电梯维保行业的准入门槛将大大提高,最低的C级资质也要求每年的维保数量达到500台电梯。  电梯安全还要人人参与

  电梯安全还与生活中每个使用电梯的人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由于对电梯规范使用的宣传不够,乘客个人不当使用造成的事故也应重视起来。

  “有人在地铁携带超重的尖锐物品上扶梯,因物体被卡导致事故;有年轻人在电梯门口打闹,误撞入电梯天井;儿童对着电梯安全按键撒尿,导致线路问题停运;还有人在电梯门将要关闭时强行冲入,做出用手脚阻止电梯关门的危险动作;电梯遇故障高层停机时,强行扒开电梯门造成坠落事故……”这些无知行为带来的血的教训需要认真反思和广为宣传,以形成公众乘梯安全和维护监管意识。

  此外,质量再好的电梯也会面临设备部件老化、功能退化。我国不少电梯已服役接近15年,无论定期保养还是更换关键部件都需要资金保证。一些知识界人士表示,除了政府、有关企业责无旁贷,作为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不仅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对自己、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