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招商引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就业增加、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投入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乐清市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部门座谈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对乐清市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较好。2015年,乐清市完成浙商回归引进到位资金75.61亿元,完成温州目标任务的137.47 %,同比增长6.66 %。完成市外引进房地产项目到位资金65.58亿元,完成温州目标任务的111.15%,同比增长12.18%;完成人才科技项目68个,引进综合性总部1个,特别重大项目1个,特别重大工业项目2个;完成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25个,完成率156.25%;完成温州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库入库25个,完成率138.9%。二是重大项目进展顺利。2015年,正大城、中国电工电器城、浙报蝴蝶广场、正泰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德力西智能电气产业园等17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园、乐清湾邮轮母港码头项目等正在招商洽谈。三是招商服务持续优化。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选商引资项目(企业)制度的通知》,通过组建乐清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帮扶项目制度,32名乐清市领导联系68名乐商领头雁、36个落地建设选商引资项目、34个意向落地选商引资项目、34个包装谋划选商引资项目,基本形成“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招商项目论证不充分,影响招商成效

  1.落地条件不成熟。一些招商项目因前期论证、准备工作不充分,对相关的规划要求、项目投资建设程序、政策法规等了解不够全面,导致项目搁浅甚至放弃。根据乐清市招商局资料,2012年至2014年,乐清市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中被放弃的项目共14个,约占总数的1/3。在一般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中,这种情况也有不少。如,2014年乐清市有3个乡镇政府签约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因设施农用地政策规定相关农用设施建设必须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此外设施用地的面积和比例也有严格规定,这些政策规定无法满足招商项目的建设需求,而项目推出时对这些矛盾欠缺调研和考虑,从而导致项目失败。

  2.项目成熟度不高。一些正在招商的项目前期工作程度低,有的甚至还只是一个概念,并不具备向外推出的条件。如仙溪镇仙桥景区开发项目,在乐清市最新的《招商投资指南》中被列为中期招商项目,但目前还处于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相关的策划书、设计方案等还都没有,项目成熟度很低,难以形成招商成果。再如,雁荡山雁湖岗生态休闲旅游项目也存在类似情况,相关的前期工作基本还未开展。

  (二)招商项目包装不到位,吸引力不足

  1.项目数量偏少。根据《招商投资指南》,乐清市目前的招商项目根据成熟度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项目,分别为27个、9个、3个,另外雁荡山管委会有招商项目11个,此外还有一些的项目正在筹备。而永嘉县的招商项目库里已有200多个比较成熟的项目入库,相比而言,乐清市的招商项目数量偏少,特别是成熟度高的项目不多。

  2.包装比较简陋。招商项目的情况介绍内容不丰富,缺乏分析数据,表现为主观描述多、定量分析少、可操作性不强。如《招商投资指南》中对各个项目的介绍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开发模式、项目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介绍也非常简单,只有寥寥几句话,而投资商更为关注的一些情况,如项目效益分析、市场前景预测、风险评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产业规划等,则没有介绍和说明。这种“提纲式”的项目包装无法使客商对项目做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更难以引起客商的投资兴趣。

  3.部分项目包装“一厢情愿”。一些项目在包装时对当前的市场需求和投资动向没有调查研究,缺乏了解,只看自己、不看市场,包装出来的项目与当前的市场需求不匹配,出现自认项目前景较好、比较有吸引力,但实际上投资商并不买账的现象。

  (三)招商方式创新不足,效率提升难

  1.新型招商方式应用少。目前,乐清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基本以节会招商、商会招商、领导招商、小分队招商等比较传统的方式开展,相比国内其他一些地区,新型招商引资方式应用较少。比如中介机构招商,其作为一种招商新趋势,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发展很快,北京市宣武区政府早在2002年就开始委托中介机构为招商项目寻找投资者,上海市徐汇区、昆明市分别在2003年和2010年出台政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招商引资,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乐清市利用中介机构招商的案例还非常少。

  2.招商网站建设滞后。乐清招商合作网(yqinvest.gov.cn)网站设计和制作比较简单,内容不丰富,没有建立完整的招商项目信息库,并且网站信息更新也不及时。

  (四)投资环境不如人意,项目落地难

  1.招商服务不到位。虽然乐清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审批、简化手续的措施,如2014年出台了《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效能提速实施方案》等,但落实并不到位,离“代办制”、“绿色通道”、“保姆式”服务尚有较大差距。一些与审批相关的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思想不解放,怕担责任,缺乏主动服务精神,导致一些招商项目审批一拖再拖。如一个需要进行用地规划调整的项目,分管副市长已经批复且由住建部门发规划调整函至项目所在镇,但镇政府在4个月以后才做出相应的对接工作。调研中,一些投资商反应,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热情,但在投资商真正投资、项目真正落地开始建设后则出现后续服务跟不上的现象。

  2.招商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乐清市针对招商引资工作,在财政、税费、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并不到位。据了解,皇都大酒店这个项目于2011年签约,计划总投资5亿元,属于重大签约项目,至今已谋划5年时间,投资商在项目设计、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已投入大笔资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乐委发[2013]50号)文件精神,对重大产业招商活动、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但实际上该项目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此外,该项目招商时土地优惠政策不明确,导致第一次土地招拍挂时出现流拍。

  3.项目供地、政策处理不到位。乐清市土地指标紧缺,部分乡镇街、功能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供地困难,如石帆街道青屿村的工业电子高科技项目,总投资1.1亿元,属于重大签约项目,该项目需要用地指标10亩,但到目前为止仍缺5.4亩。政策处理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招商项目的土地政策处理进展缓慢,影响项目落地,如水上雁荡度假城项目于2015年签约,计划总投资15亿元,已运作近两年,最近项目所在地政府才组建了一个小组负责政策处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