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最贫困村调查报告(5)

时间:2021-08-31

  (七)动力源泉:改革红利

  农民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和房屋。要激活这些“沉睡”的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必须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确权。市场认证不认人。农户的土地房屋都确了权、颁了证,群众才能吃下“定心丸”。至2015年底,全市土地确权颁证将完成45%,预计2016年基本完成。二是市场。要充分用好广西首家地级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这个平台,顺应群众期望,适应市场需要,培育发展、壮大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规范管理,把握规律,扩大新品种,开辟新模式,在目前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1个亿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的突破。三是流转。资源在农户手里,只有把这部分资源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公司等土地利用效率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全市目前土地流转率已达到54%,比例已远远超出全国全区的平均水平,但要注意转的质量、转的效益。四是融资。产权实现抵押融资,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这是农村改革的落脚点。要着力解决产权定价难、抵押难、融资难等问题,探索研究出台指导意见,确保政银企三方多赢、运转有序、激发动力、释放红利,推动 “把产权推向市场、把红利留给农民”,多渠道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八)力量保证:乡村治理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级脱贫攻坚的“主心骨”、“领头雁”,要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高度关注农村发展中的3个新组织和3支新队伍。3个新组织指的是:经济合作社、村务商议团、屯级村民理事会。经济合作社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要把千家万户集聚到产业链上,成为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要按照村村有合作组织的要求,全市442个贫困村都成立经济合作社,每户都加入,与合作社利益风险共享共担。村务商议团是连接“两委”与群众之间的桥梁,是村级民主的具体体现。要让群众利用村务商议这个平台围绕脱贫攻坚议事、评事、定事、办事,以“商议”的“小支点”支撑脱贫攻坚的“大舞台”。屯级村民理事会要吸引农民党员、致富能手等屯中有能力、有威望的人参与到理事会中去,由理事会管理屯级“事务”。

  行政村规模相对较大,一般均含多个自然屯,人口居住分散且主要功能之一是行政职能等因素影响,虽为最基层的行政单元,但仍存在对所辖区域情况了解不深入、不具体的情况。而对“精准”扶贫工作而言,不仅需要的是发挥行政职能,更多的还要发挥经济和社会的功能;还需要对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生活环境、现有发展条件等的准确把握。因此,要实现精准扶贫,必须重视行政村以外的三支队伍的建设和作用的发挥。一是“屯长”,有的也叫村民小组长。自然屯多是由一小群居住较为集中的村民组成,规模小且人口集中。“屯长”正是所在屯的一员,不仅是屯内居民最熟悉的人,在屯里威望高,说话有人听;而且对屯内情况了解深入、具体。要加强“屯长”队伍建设,在村里推选群众口碑好的“屯长”,把他们纳入村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给予适当的报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以充分发挥他们威望高、带动力强、熟悉情况的优势。二是“乡贤”。乡贤是村里的“精英”群体,要充分发挥他们有文化、见识广、信息灵、眼光长远、看问题深刻,又对屯情有所了解等优势,一方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要注意培育乡贤群体,在回乡安度晚年的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商人中推选“乡贤”,引导他们反哺家乡,传承传统,延续乡情。三是经济能人。经济能人敢闯、敢干、能干,且干出了成绩,有着宝贵的实践经验,对市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且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是产业发展的“领头羊”。要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他们的奉献精神,带领村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