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巾帼文明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规范管理、拓宽领域,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

  1、强化机制、完善标准,体现活动规范性。一是制定《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实施“巾帼文明岗”动态管理,做到“四个一”,即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挂牌一个。同时对已挂牌的“巾帼文明岗”实行不定期抽查,对符合标准的单位,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摘牌。整个创建活动,从申报到命名,从创争前的指导到命名后的不定期复查,环环紧扣,规范有序。郎溪县要求各级“巾帼文明岗”严格做到“四上墙”:即文明岗标志上墙、守则上墙、细则上墙、人员照片上墙,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探索出“巾帼文明岗”之间的交叉检查工作方法,使“巾帼文明岗”在交流互评中彼此促进,在相互监督中共同提高。

  2、拓宽领域、立足争创,体现活动主体性。一是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已经从最初的窗口服务业拓展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多个部门、行业和领域。近年来,我们联合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执法、工商、旅游等行业开展争创活动,共创建系统内“巾帼文明岗”41个,不仅进一步拓展活动覆盖面,还推进了文明行业建设。二是在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中,各争创单位变“评”为“创”,将工作的着力点从评选先进到重在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培植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巾帼文明岗”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职业女性爱岗敬业、争做贡献的责任意识。三是举办创建活动座谈会,“十大”窗口行业单位座谈交流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相互启迪、相互借鉴和学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