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查报告(6)

时间:2021-08-31

(五)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益通公司。

  益通公司前身是鹤峰县国营汽车运输公司,2001年由原企业下岗职工56人集资460万元,改制为民营企业,工商注册号 422828000001373,法定代表人为覃长玉,住所为鹤峰县容美镇中坝小区银坤花园A栋150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60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一类客运班线、旅游客运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鄂交运管许可客字422828100002号,有效期为2011年10月27日至 2014年7月31日。

  该公司所属客车主要经营方式为全额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即益通公司出钱买车上牌,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由承包人把买车、上牌以及保险的钱交给公司,每月承包人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和劳务提成(实际为车辆挂靠经营)。目前该公司有营运客车98台,总座位数2314座。

  经调查,益通公司前面冠有“恩运集团”四个字是历史原因形成的。2000年交通部225号文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当时恩施州没有一家道路客运企业能够达到二级资质,而且恩施州各县市道路运输企业均无法单独达到申报二级资质所要求的规模。为了取得相应资质,在州政府的领导下,恩施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国有企业、恩运集团改制的前身)把全州包括鹤峰县汽车运输公司(益通公司改制前的公司名称)在内的各县市汽运公司(均是国有企业)联合起来,在这些汽运公司名称前加上“恩运集团”,以恩施州交运集团运输公司名义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2001年7月,恩施州交运集团运输公司获得了交通部批准的道路旅客运输二级资质(临时),恩施州汽车运输总公司以及各县市公司也通过这个资质分别发展运力。这些公司运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分别独立申请了相应的资质。2003年10月,恩施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名称改为恩施州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并延续了恩施州交运集团运输公司的资质和 “恩运集团”这个品牌。益通公司在2001年底改制为民营企业后,仍冠名为恩施州交运集团鹤峰县益通汽运有限公司。考虑到与益通公司的历史渊源,恩运集团同意其继续使用集团冠名和“恩运集团”徽标标志。自2009年至2012年,恩运集团每年收取益通公司3万元冠名费。2012年12月31日,恩运集团与益通公司的冠名性质协议到期后没有续签,该协议自行终止。2013年3月8日,恩运集团将董事会研究决定不再签署冠名性质协议的情况书面报告了恩施州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