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OFweek节能环保网讯 自然之友、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等17家环保组织近日通过环保部部长信箱、邮寄环保部办公厅两种方式,向环保部递交了《呼吁环保部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并严查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的函》(以下简称《呼吁函》)。

  “我们已经接到了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的跟进电话,他们对于《呼吁函》中提及的‘将垃圾焚烧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彻查不达标行为’的意见很重视。”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与环保部保持沟通。

  自然之友透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自然之友和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对全国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和超标排放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23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呼吁函》中,17家环保组织向环保部公开了《报告》的主要内容。

  17家环保组织称,我国目前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数量不足总数的40%,个别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放行为。他们建议环保部应将所有已运行垃圾焚烧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彻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仅104家纳入国控不足40%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然之友等17家环保组织认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该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被称作飞灰,属于危险废弃物。目前我国已运行和正在建设的垃圾焚烧厂日处理量均超过100吨,飞灰年产生量远大于1000吨。”17家环保组织认为,垃圾焚烧厂应纳入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自然之友等17家环保组织向环保部反映说,目前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有231家,2015年仅84家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6年仅90家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两年共有104家垃圾焚烧厂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不足40%。此外,仅有77家垃圾焚烧厂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