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起来虽然美,但人们却不知道,烟花爆竹让我们的新鲜空气收到污染。以下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发出在主城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真诚的希望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空气清晰、蓝天碧水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每个人的迫切愿望。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带来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安全,更严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升。为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转变观念、易风移俗,增强环保意识,努力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用电子爆竹、鲜花气球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替代。
二、主动自觉模范践行。我市市区自然地理和气候特殊,面积窄小、人口密度大、车辆多,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增无减,市区空气质量极不稳定,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希望广大市民在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区、环境敏感区域,尤其在下列六个区域能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1.东起建设路、西至中大街,北起坂下村(含)、南至向阳路区域;2.临钢生活区及九州堡村所在区域;3.东起秦蜀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起五一西路(信合西路)、南至山西师大实验中学生活区区域;4.东起平阳广场、西至鼓楼广场,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5.东起鼓楼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6.东赵村及南机场所在区域。
三、全民共同呵护家园。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关系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城市形象品位,空气面前人人平等,蓝天也是幸福。环保让大家身体更健康,环保让大家生活更美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妇女同志要带头响应倡议,高高举起环境保护这面大旗,人人争当环保志愿者、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积极抵制和制止破坏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临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妇女联合会
临汾市文明办
20XX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