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春节不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我们一起一起做一个环保的公民,也希望大家可以过一个平安幸福环保的新春佳节。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春节、元宵节就要来到了。为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倡议并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过节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特别是不加节制的燃放烟花爆竹,与广大市民期盼的蓝天白云,与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新风尚都是不相符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转变观念、易风移俗,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佳节。
二、下列六个区域为重点控制区域,希望市民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1.东起建设路、西至中大街,北起坂下村 (含)、南至向阳路区域;2.临钢生活区及九州堡村所在区域;3.东起秦蜀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起五一西路(信合西路)、南至山西师大实验中学生活区区域;4.东起平阳广场、西至鼓楼广场,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5.东起鼓楼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6.东赵村及南机场所在区域。
三、要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爱我临汾意识,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欢度佳节,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妇女同志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倡议,自觉成为低碳生活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新临汾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美德,摒弃陋习,努力建立和形成文明和谐的新秩序、新风尚、新常态,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合家幸福!
20XX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