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霍布代尔是曼彻斯特市格雷大街中学的校工,尽管薪水只有每周5英镑,他工作却十分尽责,总是把校园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因为他觉得:既然自己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多干点事,为孩子们提供好的学习环境也是不错的。
谁料那一年,他敬佩的老校长退休了,来了一个叫约翰逊的自命不凡的新校长。他上任不久,就宣布全体员工每天必须签到并注明时间。周五,他把考勤簿拿来查看——情况好极了!当他满意地正准备把签得密密麻麻的簿子合上时,却发现一处空白,显得很不协调。他立即命人去把那个不服帖的人找来。
听着,阿尔伯特,我已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考勤簿上签到,你知道吗?
知道,先生。
那么,你签了没有?
没有,先生。
我一旦订下制度,就意味着每个人必须照办,谁不照办,就得请便——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先生。
那你为什么不签?
阿尔伯特涨红了脸,半晌不说话,最后只好以实相告:我签不好,先生
什么?签不好?天啊!下一句话,你该不会说,你不识字吧?
确实不识字,先生。
太可怕了!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一个在教育机构(这个词他觉得比‘学校’好听)工作的人竟不识字够了!你知道我这儿不容许低效率,给你一周时间,另谋生路吧!
可是,先生,我在这儿已经干了20年,校园里处处整齐干净,从来没有谁挑出我的错儿,为什么要辞退我?再说,作为校工
噢,那倒不假。但是,无论如何,堂堂教育机构里,总不能容忍一个文盲员工存在,这是原则。你走吧!
阿尔伯特走出学校时,天已黑了。他是单身汉,平时生活简单,早餐不用说了,就是中饭,也经常是面包加奶酪,带到学校吃,只是晚上回家才享受一下,也不过是泡杯浓茶,加三块方糖,再来一条腌鲱鱼,一小听鲑鱼罐头,外带几片腊肉。而最少不了的,则是一盘炒香肠,它对阿尔伯特来说,不仅是一种佳肴,还有祛病镇疼的功效。因此,在今天这个20年来最倒霉的日子里,他提醒自己一定得买半磅香肠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