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中时,班里的女生几乎是人人都有一个护花使者,就我还是独来独往。不是我比别人差劲,也许,是我眼光太高,他们都这样说,我也就相信了。
我总觉得身边的那些男孩子太俗气,太骄傲,总是自以为是,要不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每天只会挖空心思想怎样才能更加讨女孩子的欢心,没有一点内涵。
虽然,自己也会和他们打成一片,但那绝不带有半点男女之情,我只能和他们成为普通朋友,他们也从来没拿我当过女孩子,什么都跟我说,说他们又暗恋谁了,谁又暗恋他们了。
我就是这样目空一切,认为事情本就应该这样子。也许自己就是自己口中那类骄傲自大的人吧,只是我自己不承认而已。
或者也是我乱七八糟的书看的太多,便觉得自己懂得很多,认为我那些女朋友太傻,被几封虚情假意的情书,亦或是几支并不鲜艳的玫瑰骗去了大半灵魂,以至于忽然热情奔放如宝钗,忽又多愁善感如黛玉。
每到星期天,宿舍里便剩下我一个人,真是难得清静,偌大一间房子一下子全是我的了。我可以大声的唱歌不必担心有人抗议;我也可以躺着看几篇林清玄的散文,不必担心被打扰;或者趁机浏览几本垃圾文学,蒙着头做个美梦。
她们一回来,便唧唧喳喳说个没完,脸上是掩不住的喜悦和幸福,只有我是局外人,在一旁嫉妒个不停。
鲁迅说:对于异性,我是爱的,只是我不敢。
我说:对于异性,我是敢爱也能爱的,只是我不屑。
这其间,也不乏有人向我表示爱慕,我只当是他同我开了个玩笑,从没放在心头,只是一笑了之。
我形容自己是心如烈火,而情若冰霜。
日子便在我们的嘻哈打闹中悄悄溜走,高考的失利让我不得不走进复习班那间坐南朝北的阴暗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