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书来,我倒是有许多的感悟。
从人生中第一次看书开始,我便爱上了这种能让我哭、让我笑的物品。说来也怪,我不喜艰涩难懂的文言文,不喜太过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却尤其喜欢新文化运动时期所流行的文字。大抵是因为文言文太繁,白话文太简,而新文化时期的文字不繁不简,研究起来不会太难,却也颇有一番趣味。
最喜爱的作者便是鲁迅与冰心了。鲁迅的许多文章都是提倡爱国的,每每品味都令我激情澎湃,恨不得钻入书内大骂那些个富豪地主。鲁迅的为人我也是十分敬佩的,他正直、刚正,不惧危险,不惧威胁,为国出气,为人民出气。而冰心却是恰恰相反的,她的文章有一种特殊的宁静,这种宁静令人感到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我也尊敬她,因为她让我在感受童真时也明悟了许多道理,在感受宁静时也收获了许多喧闹。
以书为药,可以医躁,这句话恰恰印证了我的人生。在没看书时,我是一个坐不住、停不下、成天只知道玩的女孩。自从接触了书以后,我也开始心思细腻了起来,只要你给我一本书,我可以在原地坐上一两个小时,甚至大半天都不离开那里。
如果心也可以划分为一块块土地的话,那我我便会——心田半亩种书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位伟大的人物告诉我们阅读的重要性。我喜欢阅读,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书山中攀登。因为阅读可以带给我与众不同的乐趣,而我又可以在乐趣中感悟人生真理,体验生活热情。
其实在一开始,我并不喜欢阅读,觉得它很乏味无聊。可是直到一位有趣的人物——鲁宾逊闯入我的生活时,我就发现我已找到了阅读的乐趣。在一个漫长的假期了,我整天无所事事。一天,我外公买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本来是给我表弟看的,无意中我翻开了这本书,从此就翻开了乐趣的篇章。在鲁滨逊不幸流落荒岛时,我和他一起对岛上陌生的一切感到恐惧;在他自力更生获取到食物时,我和他一起庆祝这小小的胜利;在他发现野人的足迹时,我和他一起为以后的安全受到威胁而感到忐忑不安;在他被救回英国时,我又和他一起欢呼……当我把这本书合上的时候,我发现阅读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阅读时,我像一位观众坐在场边欣赏他们精彩的表演;我像站在镜子前,通过别人审视自己;我更像故事里的一位人物,融到那情节中。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读着读着,我自己就成了一位小福尔摩斯,在洞察身边的一切“可疑”事物,锐利的眼睛帮助妈妈寻找家里的老鼠洞,灵敏的嗅觉帮爸爸选出哪件衬衣是干净的……
阅读,使我从中找到乐趣,使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我爱阅读,书是一扇明净的小窗,打开它,能读到别人的快乐和忧伤。我非常喜欢阅读,我是一个小书迷。
大约八岁的时候,我从同学家借了一本书,书名叫《三国演义》,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了,我躺在床上,开始看了,我刚刚看到曹操大战关羽的时候,妈妈来了,她一把把被子掀开,说:"这书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本《三国演议》是我从同学家借的。"到了晚上,我把书拿到被窝里,续续看曹操拿剑大战关羽,又被妈妈发现,妈妈拿起书,好像要给我烧了。我赶快怏求妈妈,别给我烧,我下次不再在被窝里看书了。我捧起心爱的书,仿佛是久别重逢的挚友,我像骑一匹无缰的骏马,在书中悲欢离合的大千世界遨游,尽情挥洒自己的爱和恨。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知识不断累积的金字塔,是人类绽放的思维之花,是永不枯竭的生命之源,是永不衰竭的力量。
从懵懂的童年时代到充满朝气的青春少年,阅读是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乐趣,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
小时候的我最爱读的莫过于童话故事。为《皇帝的新装》中两个骗子感到愤恨,为《白雪公主》最终美好的结局感到欢欣,从《丑小鸭》中收获了恒久不变的梦想和坚持梦想的决心……书籍,是能够净化心灵的彩虹。
渐渐长大,一天紧张忙碌的学习结束后,在柔和美丽的灯光下,依靠床头,静静翻读着带着充满书香的书籍,心中是无比的惬意与温暖,细细品味着阅读带来的精神的享受。翻开一本《萤窗小语》,那平淡却富含哲理的文字,洋溢着一种高贵的精神,那是乐观进取态度、豁达开朗的胸襟。我细致地琢磨着一字一句,每一篇小故事都蕴含着大道理,使我有新一层的感悟。看着刘墉平平淡淡地叙述人生的真谛,深深地触动了我,至深的哲理、独特的见解、细微的感动使我惊叹,令我爱不释手。书籍,是能够温暖心灵的阳光。
每每有空闲之时,我便会捧起一本书,抛开一切杂念,全身心投入于书中,总能收获一份愉悦与欢欣。《萤窗小语》、《林清玄散文精选》、《蝶翅》都是我的最爱。它们总能平息我内心的烦躁、除去我心中的阴影。书籍,是能够治愈人心的良药。
在书中,我可以和孙悟空一起腾云驾雾,可以和鲁滨孙一起荒岛求生,可以和阿龙纳斯一起畅游海底,可以和格列佛一起闯荡不一样的世界……
阅读如交友,书只能自己读,朋友只能自己交。只有自己认识的朋友,一朝重逢,才能有许多惊喜;困境相遇,才能得许多助益。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的成功之路;书,是一把钥匙,让我开启智慧宝库的大门;书,是神秘的宇宙,让我去探索其中的奥妙……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漫画书。因为那时还不识字,只能让父母把里面的故事讲出来。我睡不着的时候,妈妈就细声细语的把故事讲给我听。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
时间似流水,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对书的爱好与日俱增。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城看书。到了书城,我看见里面人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顾不上喊妈妈,三步合两步地就跑到楼上去了。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瞧,这群俏丫头》。哟,它在这里。我连忙捧起书,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好像一个在沙漠里急需水源的人找到了绿洲。我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突然,一只大手狠狠地捏住了我的耳捶。“好痛——”,我抬起头来,一看是妈妈。“妈,你莫名其妙地捏我耳朵干嘛吗?”我一边揉着耳垂,一边抱怨妈妈。“你还说呢,跑到哪去啦?让我找你这么久,可把我给急死了……”妈妈急得满脸通红,越说越激动,差点没一巴掌把我拍死。“走,吃饭去。”妈妈牵着我的手,把我从座位上拉走。“再看一会儿嘛!”“不行!”。我只好把书放回书架,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城。
看书,让我变得聪明;看书,让我开阔视野;看书,让我变得能干。我就是一条书虫,一条离不开书的书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