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最初翻看胡适先生的《容忍与自由》时,看到了这句话,我感到又不解又好笑:若处处都容忍着,让不顺心的事扰着自己,这“自由”还有人要吗?之后又仔细读了一遍,想了想,似乎又有所理解,大概是要尊重别人的自由,所以要容忍吧。
我也就一下子说服了自己,就这么理解了。
有一次,因历史课上的问题去翻查启蒙运动的资料,其中写到了卢梭与伏尔泰:两人生前因观念不同,虽同为启蒙领袖却相互争吵了半辈子。伏尔泰离世,葬入先贤祠;卢梭病逝,法国人亦把他葬入了先贤祠,并特别选在了伏尔泰的正对面安葬。法国人为之骄傲地说:“让这对冤家死后继续争辩吧!”
卢梭凭什么葬人先贤祠?一个能与所有朋友、无数学者争吵以至无人再愿理会的暴躁鬼,凭什么?一个已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的患者,凭什么?一个在资本主义的成长时期就公然反对私有制的“疯子”,凭什么?或许,正是凭着那一代法国人的容忍。
今天,当一些西方学者奉卢梭为社会主义思想的起源,将他的思想视作反对后现代主义与纯物质文化的利器时,我们才发现,那一代法国人对这个“疯子”的容忍有多么正确,甚至是超前。
因而,我看到了自己先前的观点有多么浅薄。苏格拉底曾说过,他自己之所以智慧,正在于他看到了自己的无知。但生活中无知的我们,却总因为无知而觉得自己是最智慧的人。而当我们抱着这样的无知态度去理解“容忍”时,浅薄也就难免了。
“尊重别人的自由”,在我们这里,说到底,便是一种“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口气,无非是为了展现自己所谓的“宽容”罢了。抱着这种心态的人或许潜意识里就觉得我是对的,他是错的,但我气量大,我容得下他的错误。别人若是值得有这份自由,我便忍一忍;别人若是不配有自由,我也就无须所谓的“容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