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同时伺候好两个主人,不偏不倚,译者之难可见一斑,但“仆”和“主”的关系毕竟是不平等的,地位上的不平等自然就否决了三方对话的可能性。在译者的主体性得到充分认识并强调的今天,我们更倾向于把译者、作者与读者放到平等的地位上来看。译者与其他二者的不同仅仅在于他的双重身份:他既是对话的缔造者,更是对话的直接参与者。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在1813年论文《论翻译的方法》(Methodendesübersetzens)中提出了翻译的两条基本途径。在他看来,“真正的翻译者倘若真的希望把原作者与读者这两个完全分隔的人联系在一起,协助后者正确完全地理解和欣赏前者,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尽量不打扰原作者而将读者移近作者,二是尽量不打扰读者而将作者移近读者。”施莱尔马赫显然认识到了译者、原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施莱尔马赫认为译者只能在这两个译法中选出其中一个,然后贯彻始终。如果时而绝对忠实于作者,时而决然顺从于读者,即会出现无法预计的后果,作者与读者极有可能永远无法走在一起。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其实,两种选择的并列出现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二元对立,正如德里达所揭示的,二元对抗的思维往往是对多元化的充满差异的世界的人为简化,是没有依据的。因此,翻译中出现哈姆雷特“tobeornottobe”式的两难选择归根结底还是在思维方式上还没有走向真正的多元对话思维并达到对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实质性超越。
语际平衡
(InterlingualEquilibrium)说到翻译寻求语际的平衡,则更是有着深刻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基础的。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中,乔治斯坦纳在第5章探讨诠释的运作时,就充分体现了语际平衡的思想。乔治斯坦纳认为在语义转换层面,翻译是最生动、最彻底地要求平衡的。他把翻译视为一个信任、攻占、吸纳、补偿的诠释过程,这反映的正是一种平衡的哲学[4]。在他看来,第一步的“信任”业已使我们失去重心,而在译者用其彻底而富于侵略性的理解向文本进攻,罔顾后果地掠夺,最后满载而归的同时,我们彻底失去了平衡。因此在他看来,这诠释过程如果没有第4个阶段的话是“危险而不完全”的,诠释的活动必须给予补偿,而真正的补偿是通过交换和扳平而达成的。在诠释过程中,信息交流平衡被破坏,译者可能取去的太多(他增补修饰原文,加入个人意见),也可能太少(他缩减原文,把不顺畅的部分删掉)。原文的能量流进译文内,因而改变了原文、译文,又破坏了整个系统的和谐。尽管寻求平衡的过程冗长而迂回,真正的翻译仍会力求平衡。在形式上和道德上,翻译应务求‘借贷平衡’。而以补偿来恢复平衡是翻译工作和翻译道德的关键。进而他借用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结构人类学》里的一般理论模式———社会架构通过语言、妇女和物品的交易建立一个巧妙的平衡———进一步建构了翻译中的语际平衡模式。在他看来,忠实是个道德观念,同时也是个经济观念。翻译的忠实就是一种“平衡的忠实”,只有当译者/阐释者/读者竭尽所能,恢复各股力量之间的均衡,维持他在理解过程中已掠夺、破坏了的作品的完整性,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这一忠实。再看一个圣经翻译的具体案例。巴克博士(Dr.Barker)是TNIV(Today’sNewInternationalVersion)Bible的原译者之一。他在“现代译本圣经的平衡翻译哲学”(TheTNIVBalancedTranslationPhilosophy)一文中就指出,现代译本圣经属于一种平衡或协调的译本(BalancedorMediatingVersion),它既不追求完全的直译,也不追求全面的意译,而是试图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关于怎样达到平衡,他引入了一套嵌入式的控制与平衡系统来说明,即A-B-C-D,分别指代准确(accuracy)、华美(beauty)、明晰(clarity)和庄严(dignity)的英文单词首字母[5]。具体而言,就是指在追求译文语言的准确的同时不能牺牲语言的华美,追求语言的华美不能损害了意义的明晰,而追求意义的明晰更不能损害译文的庄重。这4个要素构成了一个互相制约的平衡系统。不能因为追求其中的任何一项而牺牲了另外一项,而是要在整体上达到一种制约力的平衡。正是这种制约力的平衡使一种平衡或协调的译本有了存在的可能。他进而指出,一个好的译本的出现是因为遵循了一种平衡的翻译哲学:既不多也不少,既不过分盲从又不过分自由发挥,既不过分现代与随便也不过于做作与刻板。简而言之,好的翻译就是避免走极端,而是达到一种平衡,能在最长的时期内吸引最多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