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家乡,总会禁不住弯起嘴角。感觉那是个很笨拙的地方,不懂得用任何方式修饰自己。可这笨拙又着实可爱。我从那里走出,带着那里所有的性格,淳朴自然;带着那里的每个因子,每缕阳光,每颗星辰,每朵柳絮花,每丝泥土香。
故乡是一种信仰,无需任何理由。它支持着一个女孩,只因它美好得足以使她眼中永远闪动幸福的光点。
信仰故乡的阳光,心中便有了暖融融的温情支撑。家乡是山东的一座小乡村。清晨,阳光笼罩着的炊烟,袅袅升腾,将那片乳白镀上一层淡粉色,像有了奇幻的魔法。那里的阳光干净通透,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其他美好能够超越。刚刚嚼完干草的老牛,在秋日午后的阳光里趴着,懒洋洋地沐浴在这片明媚的时光中。
阳光支撑着我,赋予我真诚。初次来到上海,难免会有几分疏离感,然而就是抱着真诚,让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再缺少朋友。我喜欢像小太阳一般散发自己的小温暖、小光芒,带给他人美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信仰故乡的雪,心中便保留那份柔软与洁白。故乡的雪并不罕见,但于我而言,每次下雪都是一个盛大的节日。雪花有时纷扬飘洒,我便自顾自想:雪是破碎成絮的云朵吗,不然它怎会有云彩的洁白灵动呢?雪花有时急骤猛烈,我坐于窗前,呆呆地看风把窗上的雪捏成一朵水花。我总期待地上的雪积得再多一点,再厚一点。走进雪中,摇摇低矮的小灌木,上面的雪层层抖落,化成烟尘散在空气中。我忘了冷,将手从袖口里取出,玩雪。双手冻得通红,心中却热乎得要升腾起来。我小心翼翼地将靴子踩下,留下一串整齐的脚印,怕给如此美丽的画卷留下什么污点。雪的白色不同于纸的死气沉沉和月光的清冷,而是在无瑕中保有一丝灵动,又带着几分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