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文的概念, 1979 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的解释是:应用文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所应用的简易通俗文字,包括书信、公文、契约、启事、条据等。定义很简单,但没能概括出应用文的本质特征,仅仅指出应用文的“简易通俗”,这才只是应用文的一些方面,而不是全部特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公文的定义,推广开来,应用文的定义应为:应用文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产和生活中办理公务以及个人事务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具有直接实用价值和惯用格式的一种书面交际工具。这个定义规定了应用文的本质特征,使它明显区别于其他文体,又涵盖了应用文的基本特性。
应用文的起源至迟可以追溯到殷商社会晚期,也就是距今 3000 多年前,可以说我国有初步定型文字的最初年代也就伴随着有了应用文的使用。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商周时期的钟鼎文,《周易》中的卦、爻辞等,都是应用文的原始形态。所以,如果说,神话是中国文学的“祖先”,那么甲骨文则是应用文的“祖先”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应用文的表达
1. 叙述
叙述,指的是把人物的活动、经历和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交代出来一种表达方式。在应用文写作中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表达方式。
应用文写作中叙述的人称,有第一人称(“我”、“我们”)和第三人称(“他”、“他们”)。使用第一人称“我”、“我们”系指作者本人,或作者所代表的群体、单位,如书信、请示、报告、总结等文体的写作,多用第一人称。有时,为简要起见,常使用无主句。有的应用文体,如新闻报道、简介、调查报告、会议纪要,为表明作者立场客观、公正,传播的信息真实、可信,常采用第三人称写作。
应用文中的叙述方式有顺叙、倒叙、插叙、分叙等。应用文中记叙事件的发展过程,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一般都是按顺叙,即时间先后为序来叙述。其原因在于,应用文重在实用,不求委婉、曲折,故多采用直接的笔法叙事、说理。倒叙、插叙、分叙等用得较少,只在通讯、消息、调查报告的写作中才用得上。
应用文中的叙述要力求真实、准确,不带主观感情色彩;线索清晰,表述完整;以概述为主,尽可能用概括的语言说出其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使读者了解其梗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