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男生,天真活泼,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张小嘴,整天说个不停,像水龙头的水直往外流,想关也关不住。
我的爱好是看书,因此我有一个称号叫“小书迷”。如果从玩和看书中选一个,那我肯定选第二者,我太爱看书了,恨不得把全世界的书都买回来看。
我不但下课时、吃饭时看书,上厕所时也看,反正只要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看书,没有时间就想尽办法挤时间。爸爸妈妈不知跟我说了多少次,要我注意用眼卫生,可我每次都是左耳听右耳出。
有一天晚上,妈妈要我睡觉,可我想看书,妈妈不让。我忽然想起了一篇作文书上写的一个小孩用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的事,我心想:我何不学学他呢?于是待妈妈走后,我小心地把手电筒藏在袖子里,然后用被子把头捂住,开始躲在被子中看书。没想到到了最后,我睡着了,可手电筒没关。妈妈进我房间拿东西时发现了,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当时我想:看书是好事呀,妈妈怎么还骂我呢?
还有一次,在放晚学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捧着书边走边看。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了……当我忍痛站起来,首先想到的是把甩在路旁的书捡了过来。接着,我被送到了医院。躺在病床上挂水时,我仍然不忘捧着书看。就因为这件事,之后妈妈开始控制我看书,于是每次放学时,我都要跑到书摊子那偷偷地看,直到人家收摊子了才回家。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迷”呀?
“痴”也罢,“迷”也罢,反正我就是爱看书,我想我这辈子再也离不开书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我还在读幼儿园的时候,就喜欢听故事,因为那时我不认识字,不会看,就只能听。那时,每逢老师讲故事,我都会竖起耳朵听,放学回到家,我也会缠着妈妈、爷爷给我讲故事。神秘的海底世界令我很向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听得津津有味。我真想快点多认字,能够自己看书。那时候,我认为能在书海遨游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我上了小学,已经认识了很多的字,也学会了看书。对书也更加迷恋。我家里大约有200多本书。故事书、四大名著、《十万个为什么》……品种很多。我在家一有时间就读书。我每个星期都盼望星期五的到来,因为那个时侯我就可以去永正书店看书了。我能连续看几个小时,经常看到书店关门才回家。记得有一次,我又去永正书店看书了,我一直看啊看,晚上9点半,书店要关门了,我都不知道。直到店里的服务员姐姐走过来对我说:“小朋友,书店要关门了,请你明天再来吧!”我才醒悟过来,原来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我连忙站起来,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书店里就只剩下我一个客人,其他顾客早就离开了。我只能恋恋不舍地跟书店“告别”。看书,使我学会了很多道理,例如:做人要诚实,不能去欺骗别人,要尊老爱幼等。通过阅读,我的作文水平也大大的提高了。
我不但喜欢看书,还喜欢收藏书。我每一次看到喜欢的书,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下来。就在今年春节,我就用“利是”钱买了一套《提姆与莎兰》。精美的图画,给我美的享受。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来翻一翻、摸一摸,就又会变得开心起来。
你们说,我是不是一个“迷”书的小女孩呢?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乐趣。我阅读,我快乐!
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绰号叫“小书迷”。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听我慢慢跟你说吧。
我非常爱看书,常常看得忘了时间。我的家里,到处都有我的书。我自己的小房间里有,阳台上也有,甚至连卫生间里都有书呢。我什么都喜欢看,连电器、商品的说明书都不放过,更不用说什么小说、报纸、杂志之类的了。我每次上街,都喜欢去世纪联华玩,因为那里有书看。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世纪联华玩,说好了不去看书的,可到了又非常想看,怎么办呢?我左右为难。
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三楼“书屋”旁边,我的心马上“飞”了过去。于是,我趁妈妈不注意,人也“飞”了过去。找了一本梦寐以求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最投入的时候,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还在看书呀!”。我抬头一看,妈妈生气地站在旁边,我轻轻地说“顶多才看了半小时,再让我看会儿吧”!妈妈无奈地摇摇头,说“半个小时?一个半小时了,人都快走光了,还看!”我四处一看,呀,这么大的超市,只剩下两三个人了。于是,我赶快放好书,和妈妈一起回家了。平时,每当我在外面玩累了回家,看到书,就会精神百倍;有时候跟别人闹别扭,可一拿起书,我的烦恼和不快就会随之无影无踪……
我十分爱惜书,常常为此与好友“反目”。每当我自己得到新书,我都会好好保管,自己从不乱涂乱画,也不许别人弄破书。有一次,我的一个小妹妹向我借了一本书,还回来的时候,我发现破了一个角,很生气,就和她吵了起来。听妈妈说我至少有半个月没理她;还有一次,我自己看书时不小心碰倒了茶杯,茶水浸湿了书本,当时心里很难过,恨不得狠狠地自己打自己一顿……
现在,你知道我的绰号为什么叫“小书迷”了吧!
我对电脑感兴趣;对电视感兴趣;但是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书。书能带我走向五彩缤纷的世界;书能帮助我提高作文水平。所以我对书特别着迷。
六年级开始,在何老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的快乐,才了解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言如玉。看书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多了。
从那时候起,我就拼命地向同学借书,拼命地补足“养分”,每天晚上“干完”作业。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每次都会做上几页笔记。只要我一把书拿到手上就会如饥似渴的“品尝”起来。这时,妈妈就会像母老虎一样把我拖上床睡觉。
一次,我跟妈妈去娄底,她让我跟她逛街,我就非要去书店,最后,我使出了我的“神功”哭。妈妈心软了,只好让我去。她让我六点到新一佳去找她,我便连忙跑向新华书店,进书店随手拿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看了起来。刚看一点点就被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我本想去买些吃的,可是这本书太精彩了,我只好挨饿看,当讲到鲁滨逊被大风吹到小岛上,我还以为他会饿死。没想到,他靠自己的双手,建立了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东西……鲁滨逊在孤岛上整整待了二十六年,期间解救了
一个野人,鲁滨逊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样过了许久,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救了一位船长,被船长搭回了英国。看完之后,我真的也想去漂流呀!这时我一看表,啊!六点过十分了,便飞跑到新一佳去,妈妈对我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是我以后还是屡教不改。
虽然看书用了我很多时间,但是它让我受益匪浅。我热爱读书,是一个小书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