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我喜欢的动物作文13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动物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
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一天晚上八点半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捧腹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呢?是小狗。因为它活泼可爱又勇敢。
小狗满月时最可爱,那时它的腿脚还站不稳,但是它很淘气,一块肉或者一个玩偶都是他的好玩具。如果你拿一个玩偶,它会毫不犹豫地像兔子一样跳起来陪你玩,跳多久都不累。
小狗长大了就变得活泼了,如果它在你画画的时候钻出来,你的画可就遭殃了:它会用舌头把画打湿,还会用脚在你的画上踩几朵梅花。但你见了一定不会打它,因为它的画是那么的栩栩如生。
小狗也很勇敢,凡是有生人进来,它必然会大喊大叫,就算是遇上狮子也会狂吠。如果你惹怒了它,它也会冲你大喊大叫,甚至用嘴来咬你一口。它是多么的勇敢啊。
小狗有时也很“讨人厌”,它会在你吃饭的时候不听你的话把厨房搞得一团糟,如果你的饭不合它的胃口,它也会大声叫唤,有时也会自己出去玩个一整天,你说它是不是“讨人厌”?
你看小狗这么可爱、活泼又勇敢,你喜欢它吗?
“个子不大,能量不小,团结互助,勇敢勤劳,能啃骨头,会挖地道,行军作战,井井有条。”你们猜,这是什么?没错,就是蚂蚁。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蚂蚁了。
蚂蚁长的很渺小,全身黑色,身体有三部分,分别是头、胸和腹部,头部又圆又小,胸部细长,腹部又圆又大,像个“鸡蛋”形。它的头上长着一对触角和夹子,触角是用来跟其他蚂蚁对话的,夹子是搬东西和夹碎食物用的,还有一对和身体颜色相近的小眼睛。胸部两边各长着三条腿,腿有三节,第三节的末端有钩子,帮助它行走时抓牢地面;腹部能排泄一些白色的液体,这些液体可以帮助它在任何地方找到回家的路。
由于蚂蚁比较小,容易受到伤害,所以它们喜欢群居在地下潮湿的洞穴里,但是,居住的洞穴都在高处,以防下雨时蚁穴被雨水淹没。蚂蚁是杂食性动物,人吃剩下的东西它们都吃,不过它们最喜欢吃甜的东西。蚂蚁的力量虽然很小,但是能搬动比它们重三四倍的食物。如果遇到更大的食物,它们就会用触角告诉其他蚂蚁哪里有食物,让它们过去帮忙,直到找到足够的蚂蚁能搬动食物,才回去一起搬食物。
我在蚂蚁的身上,知道了它们聪明、勤劳、坚强、团结互助、守纪律,我敬佩它,热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