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 - 随笔作文350字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和书的故事 - 随笔作文35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书籍中吸取了很多能量。《西游记》中孙悟空忠心保护师父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让我知道了要想成功,一定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让我看到了智慧的力量;《伊索寓言》中一篇篇有趣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看到书中人物的悲惨遭遇,我也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天气晴朗,妈妈和我坐在阳台上,她贪婪地看着《三毛作品集》,我也如饥似渴地读着《卖火柴的小女孩》。刹那间,我仿佛通过时空隧道来到了小女孩的身边,我们俩一起幻想着温暖的火炉,幻想着肥美的烤鹅,幻想着美丽的圣诞树,幻想着慈爱的奶奶。当幻想一个一个破灭之后,我看着她在又冷又黑的晚上,孤苦伶仃地流落街头;看着她两腮通红,嘴角带着微笑死去。我哭了,我哭得不能自已。儿子,怎么了?正当这时,妈妈的叫声把我从故事中拉回现实。
现在的我已经和书成为好朋友,并且经常会与书中的人物一起笑,一起哭,一起奔跑。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教会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和书的故事已经发生过很多,我敢肯定,我们的故事仍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将永远伴随着我。
从我幼年时,书就已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童年时代。
如今,随着时光的流逝,那些童年的书已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有一次,我从一本书上读到了几个少年因为渴望看书,但又没有钱,所以他们想尽了办法:去做乞丐,又给别人擦鞋子,修电脑、电视、床、柜子等等,去给别人洗碗……不管有多累多苦,都只为了买书。看完这本书后,我落泪了,这些是少年们多么热爱书籍啊!后来,我在一间书店买了一本书,书里面有些字、词、句我不理解,我就用词典或者上网把我不会的、不理解的字、词、句弄明白,那以后我一看到这些字我就会了。书可真好!
正如刘向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陈寿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的“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看”……
这让我真正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小时候,我每天晚上都会听妈妈给我讲童话故事。比如: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小红帽,灰姑娘……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我进入美美的梦乡。
上小学前,我读过非常多的童话故事。每次妈妈给我讲故事时,我就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而现在,当我领略了四大名著的魅力我便更加地喜欢上了读书,因为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不仅这样,还因为读书,把我拉进知识的大门;读书,助我登上知识的巅峰;读书,让我的知识无限阔大。每次读书,当我看到精彩的部分时,我便会和主人公一起特别激动;当看到让我紧张的部分时我甚至会屏气凝神怕惊扰到书中的人物。人们总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我在黄金屋中畅游时,便是我最快活的时光了!
书籍不仅可以为人带来欢乐,还可以在你伤心时给你带来解决问题的方法,更甚至可以给人带来智慧启迪。所以,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不断地提高你的写作能力……
小时候,我对书只是找乐趣,并不喜欢。但现在的我却热衷于看书,因为……
起初,我只喜欢看童话这一类的书,因为在里面的主人公的身上,有许多的美好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现在的我,喜欢看各种书,童话书、作文书、科幻小说……当然还有阳光姐姐写的书了,有幻想派,有阳光书房等等。
从前,我不懂得摘录好词好句,只是像“书橱”一样把书看了一遍就过了,写作文时就像流水账一样,一流到底。老师知道我写得不好的原因后,告诉了我怎样才能写好作文,不写流水账,我这才开始了我的积累之路。现在,我已经积累了各种好词句,比如:摘自《踩滑板》的潇洒自如、四处游玩、羡慕不已等等,好句是——1、有时一不小心摔个“脚朝天”,有时一不小心来个“嘴吭泥”。2、终于有一天,我松开了妈妈的手,能自己踩着滑板往前行,还能自如的转弯了。
这还真如了那句名言: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一谈到书,我会有许多话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如毛泽东所说:“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我就是这样的。
现在回忆起来,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爱上看书的。反正,书看多了,就觉得书非常的有意思,书不仅可以成为我们的营养品,而且能积累下大量的好词佳句,为写作打下很好的基础。
我家的书房里的书柜上,放着满满一书柜的书,其中,一大半的都是我的书籍,把我的书翻翻,会发现,书里很少有我国的著作,因为我喜欢看国外的名著,国外著作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就非《神秘岛》莫属了,它主要写的是:有五个美国南军的战俘,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五人一狗坐上了氢气球逃了出去,由于风向的原因落在了一个太平洋之中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利用岛上的各种资源,住在了一个崖壁的“石宫”里,并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在危急之中,得到了好几十次《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艇长的帮助,在火山爆发之际,又让格兰特的儿子把他们带回了美国。让我陶醉在了书的海洋之中,无论读多少遍,我也不觉得腻,书可以让我平凡的生活多彩起来。
我和书的故事将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的符号,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的越来越精彩,越来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