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合集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人曰:“腹有诗书气自华。”古人又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从我第一眼见到书开始,我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在我3岁时,我姥姥带我回哈尔滨,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那儿的雪景,却是一本姥姥给我买的《黑猫警长》,字不多,薄薄的一本书。那时,姥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给我听。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书,那时的我还不识字,只能对那些陌生的字眼视而不见。但却是它们帮我打开了阅读的大门。
从那天开始,每到晚上爸妈都会读一些故事书给我听。我上幼儿园后,因为已经认识许多字了。就开始读一些如《神奇校车》等的书。进而,再开始读一些二三厘米厚的书了。它们就是一双跑鞋,让我能在阅读的大道上走得轻松、愉悦。它们让我尝到了阅读的甜头。
一转眼,我上学了。从蹒跚学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青葱少年。我对书的选择标准也更上一层楼。我开始读一些又大又笨重、几本摞起来能当椅子用(我真这样干过)的“砖头书”。还有一些如《三国演义》《老人与海》《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小说。它们构成了我阅读生涯中的巅峰。我像一块干燥的海绵,不分昼夜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它们好像火箭靴,让我在阅读之路上突飞猛进。
没有一道结实的屏障,能把人与书分开;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船,能像一页诗句把我们带进阅读的海洋;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进知识的天堂!
读书吧,你会拥有更多的故事!
看电视,玩电脑,是我主要课余生活,可是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让我悲喜交加,久久难以忘怀。
有一次在课间与同学游戏时,看见全班大部分的同学都是抱着一本名为《查理九世》的书在看,看着光滑的封面,吸引人的插图,闻着扑面而来的古朴、神秘的气息,仿佛魂魄都飞进了书里。只可惜上课了,我依依不舍地还了书。放学后,我拉着姥爷便夺命狂奔入书店,可一打听才知道,雷欧幻象的两大系列的书刚上市就被一扫而空,我的心里紧张起来,怎么办?赶快跑去别的书店看吧,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向下一家书店,还是没有,一辆跑了五六家书店,都没卖的,买到书的希望之火越来越黯淡,我的失落就像纸灯笼扔进了河里一样,一步步走向了沉没,沮丧极了。回家后,我就像失了水的花朵一样无精打采,可妈妈一回家,好消息闻入耳中,她帮我买了一到五册的《查理九世》,我立刻欢呼了起来,仿佛太阳穿出了乌云。我迅速沉浸在了书的欢乐海洋中!
《查理九世》这个系列的书太吸引人了,不爱看书的我也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我从小就不爱读书,直到上二年级那年,我就此改变了,开始喜欢上了读书。
小说。一回到家,妈妈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好奇的想:“书不是很无聊吗?可是为什么大人却要看呢?”于是我心里打了个主意。
小说拿来看。
小说。
过了几天,我叫妈妈给我买了个手电筒。妈妈问我干嘛用,我随便说了个借口,妈妈就帮我买了。
每天晚上一睡觉,我把书和手电筒一拿就去睡觉了。我在被窝里看的津津有味,妈妈一来我就装睡。直到有一天,我被妈妈发现了。我估计她会打我,但是,她只对我说:“看书是好事,但看得太入迷,会把眼睛看坏的!”
最后,我悟得了一点道理。爱看书是好事,可是不要把眼睛看坏了。希望各位喜欢看书的朋友,也要懂得这个道理,不要把自己的眼睛看坏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启迪人类智慧大门的钥匙。”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有错。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知己,我喜爱看书,那是因为我知道你总能从书中学到知识。
我喜爱看书甚至到了忘我的程度。有一次,妈妈在煮饭,我在看书,妈妈叫我去买两袋盐和一袋白糖,我拿着书起身去穿鞋,我穿完鞋后我又忘记了我要去干嘛,所以我又坐下来继续看书。妈妈发现我还没有去买东西,便把我的书拿走了,说:“回来再看。”我去的路上被书店吸引住了,我走进去买了一本书回家了。
妈妈发现我没有把糖和盐买回家便大声训斥我说:“叫你去买糖和盐,你却给我买了本书回来。”我马上又跑了出去,这次我脑子里全部是糖和盐了,糖?什么糖?我想应该是红糖吧!于是我买了两袋盐和一袋红糖回去,心想:这下我可以安心看书了吧!我越想越开心,回到家妈妈发现我买的是红糖而不是白糖又骂我,我害怕得又跑出去买白糖,这下我终于买对了。
妈妈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书还给你,爱读书很好,可以提高阅读成绩,但这毕竟是课外书,千万不能耽误学习,知道了吗?”我点点头,抱着书,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我喜欢看书,我知道书中有源源不断的知识。书,将陪伴我的一生。
书是一个充满魔力的神奇世界,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会领略到从来没发现的知识。
从三年级开始,图书馆便成了我常常光顾的地方。因为那里既能看书又能借书。在那儿看书,不像在新华书店看书,不需要躲躲藏藏的。当然,我看的书有许多,列如:《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千零一夜》、《拇指班长》、《窗边的小豆豆》等。只要手上一拿着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的所有东西。
有一次,我来到图书馆看书。我从书柜了拿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就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地看着这本书。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忽然,有一个人拍我一下,并对我说:“小朋友,这儿马上就要关门了。”这时我才意识到,图书馆只剩我一人了。我慢吞吞地离开图书馆,心里却一直想着那本书的内容,想着汤姆叔叔的善良,伊娃小姐的天真可爱,乔治少爷的正义……
从我识字开始,书不仅是我的无言之友,也是一个知识丰富的老师。带我畅游知识的海洋。还是一个我在成功路上给我指路的路标,陪伴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