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写人作文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同学写人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到我们班的开心果,那就非杨斌莫属啦!他有着一张嬉皮笑脸的椭圆脸,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还有永远充沛的体力。
记得那天我和他一起去录节目,从上午8:00一直录到下午2:00,回到学校已经是在上体育课了。录节目把我弄得腰酸背痛,而到了操场,杨斌却又兴致勃勃地跟詹兴玩起了梦幻(本是一种网络游戏,后被咱班同学改为拍手游戏),把同学们的提问都抛给我,真是哭笑不得。
另外,他还真是个当小品演员的料。有一次争小导游章,杨斌的导游介绍让我们笑得死去活来。他还是个当主持人的料,记得去百草园的时候,他在篝火晚会上担当主持人,无奈那天天公不作美,篝火晚会到一半就开始下雨,可爱的杨斌口中不停地喊着“稍安勿躁”,逗得我开怀大笑。
杨斌还是个挺宽容的人,如果有谁借了他的文具第二天才还,谁不小心在他拖地时踩到了他的拖把,谁出言不逊伤害了他,谁在走廊上不小心撞到了他,他总是淡淡地说一句“没关系”。因为这样,所以他跟所有同学都能打成一片。他曾说过:“快乐的人总是能让人尊敬。”而我想,如果我们班少了他,就不知会少了多少笑容。
由于我是本地段就近上学,所以在居住的小区里,我一下子就有了很多朋友——我的同学们,大约有十几个小朋友,也许还要多;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我妈妈,在这个小区里,我妈妈原本只认识4个人,她的3个同学,1个前同事。我妈妈常常对我说“你好开心呀,在这儿有那么多同学!”
我的同学很多,但最最要好的,除了铭铭,还是住在本楼里面的4个同学,不仅每天一起上学放学,而且经常一起运动,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做游戏,当然更要好了。
我家住在低层,我的同学们无论是外出,还是外出回来,每每在经过我家窗前时都会欢快地呼唤:“小雨——,小雨——”我闻声后,无论当时是在做什么,都会一边大声回应,一边一跃而起,像一只小鸟一样快乐地飞到窗前,打开窗户,和同学招呼一下。有时是相约了做好功课后一起去花园溜旱冰看电影探险什么的;有时是同学进来一起玩耍PS2、PSP;有时是我应邀去楼上同学家玩,一起去看上海赛车场看F1,一起去看书展......。原来住低层楼还有这么多的好处,有更多的机会见到同学朋友。
我的同学们个个都那么可爱,我和爸爸妈妈打心眼里喜欢他们。19楼的大贝和小贝是一对来自北京的龙凤双胞胎,聪明懂事,每每请他们来家玩,他们不仅会自己带来拖鞋,而且总是很有礼貌地说“又给您添麻烦了”,而且他们这么小就会背论语和英诗,很有过人之处,我和他们相约的活动好像最多呢;12楼的天天是个剪着短发的可爱的喜欢易中天《品三国》、于丹《论语心得》,知识面广得不得了的小女孩,每天放学都会和我一起跟她的将军外公赛跑回家,我有个很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天天的头发长得长长的像个女孩子;5楼的Jason是个来自英国的中国小男孩,很可爱有一点点胖,他不在上海的时候我都选他做班长,可见他平时表现多么出色!他有一个姐姐也在同一所小学念书,他的妈妈做的一手好吃的意大利面,我也非常喜欢吃意大利面,所以让妈妈也学会了烧意大利面。Jason每次叫我的时候和别人有点不同,总是“小——雨——~,小——雨——~”Jason能够在冬天游泳,令我和妈妈好敬佩。
我很喜欢我的同学们,我的爸爸妈妈也很喜欢我这些可爱天真的同学们;借了我和同学们的光,我们的爸爸妈妈们也彼此相识成了朋友,一下子,我爸爸妈妈在小区里的朋友就多了很多很多呢。
我有一个同学,个子不大高,1米25左右,可脑子好使得很。他就是林迦乐,同学们都叫他“芭乐”。但我背地里叫他“黑旋风李逵”,因为每遇到各科作业难题,只见他霍霍两刀,莫不迎刃而解。
他的英语成绩很好,这点从三年级上学期时就能看出来。三年级上学期,英语从副科一越而起,升为了主科。而林迦乐,因为课外积累的知识丰富,一下子便被英语老师选中,当了英语课代表、英语组长和英语带读这几个“职务”,成了老师的得力助手。迦乐整天围在老师的身边,一会儿看作业,一会儿发本子,一会儿收本子,有时还帮着老师把东西拿去办公室,老神气了,别的同学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忙忙碌碌。
佩服的是,他的数学成绩也非同小可。有一次,我碰见一道关于馋猴吃香蕉的题目,题中只给出了两条信息:猴子前九周吃的香蕉成等差数列,第五周吃了18根,问前九周共吃了多少根?我左思右想,抓耳挠腮,苦想了许久也未得到答案,只得向他求助。他接过稿纸,瞄了一眼,就提笔展纸,三下五除二,立马就算了出来。我一看整张纸铺满了列式,而且条理清晰,不禁肃然起敬。
这就是我的同学林迦乐,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
今天,我要讲的,不是什么名人伟人,而是我的同学,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便暂且称她阿炜吧。
阿炜今年与我同岁,人长得十分可爱,那一双眼睛扑闪扑闪,仿佛要有蝴蝶从中飞出来。故而我最喜欢阿炜的那一双大眼睛。她那双眼睛告诉我,她在想什么。
阿炜是个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在与她同坐之前,我还有过一个同桌,便称她“七”吧。七是个很霸道的人,每每英语课背书时,七总是要求我先给她背,却未曾让过我一次,除非是她自己还未背下来。而阿炜则不然,不论她是否会背,每每我问她“谁先背”,她总是毫不犹豫地先给我背,故而我说,阿炜是极具奉献精神的。
与此同时,我也可以说,阿炜是个很傻的人。记得一次,我与阿炜一同去吃馄饨。两碗馄饨很快上来,我对老奶奶说了一声“谢谢”,随即又同阿炜说:“我帮你说了声谢谢,你应该给我5角钱谢谢我。”说完,又将勺伸入她的碗中,拌了拌,说:“我帮你拌了,你应该谢谢我,所以你应该给我两个馄饨。”随即从她碗中捞了两个馄饨。阿炜停下勺,认真的算了算,半晌,笑着说:“对,不错,不错,嗯,我找五角钱给你。”我一口馄饨憋在口中,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阿炜愣愣地看着我,不理解我为何笑得如此之欢。
这就是阿炜,纯洁地如天使一般;就是阿炜,无私而又真诚;这就是阿炜,傻得可以。
阿炜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那双眼睛扑闪扑闪的,仿佛有一个蝴蝶从中飞去,她那双眼睛告诉他人,她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