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有一只小动物,它是一只惹人喜欢的狗它的名字叫“妞妞”,它是我的朋友,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
它的眼睛黑黑的;它的耳朵又长又黑;身体像天上的满月的月亮那么的圆;尾巴长长的,像一条长长的绳子。
又一次,妞妞生了一只小狗,我便把小狗放在妞妞身边,妞妞仔细地在照顾着小狗,让它不受到任何一点伤害。如果我想抱了一抱小狗,妞妞就不肯让我抱小狗,即使是我妹妹它也不肯。在晚上,如果很冷的话,妞妞会把小狗抱在自己的怀里,让小狗不会被一股股冷风吹到,当我看到这一幕时,心一酸,便从柜子里拿出一件小衣服,盖在妞妞和小狗的身上。妞妞和小狗便温暖了许多,我的心便高兴了许多。
妞妞看我的眼神,变得温和了许多,因为它知道了,我对它的友好。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我和妞妞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渐渐我就能抱小狗了。
这就是我的小动物----妞妞,它成了我亲密无间的好伙伴。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们都说狗是最好训练的动物,可是我们家的狗却可以说的上是“顽固不化”了,但是最后经过我的一番严格训练,它终于也变得服服帖帖了。
我们家的狗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四肢小巧的爪子,下面还有四个软绵绵的肉垫呢!只要它一张嘴,就会露出锋利的牙齿,谁见了都会退避三分呢!
记得当时训练它的时候,我才上三年级。刚开始见了它,我总会被吓得毛骨悚然。后来,我为了叫它听我的话,决定训练这只顽固不化的狗。可是它却不像别的狗那么容易训练。开始,我拿了一块肉举过头顶,准备让它跳起来吃那块肉,谁知它不但不跳起来,竟然还走到一旁懒懒洋洋地趴在了那里,仿佛是故意气我呢!后来,它趁我不注意,猛的一跃把肉叼走了,躲在一旁静静地吃了起来。
第二天再训练的时候,发现这回它好像能听懂我说的话了,我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等第三天时,我带着它出去遛弯,它见到了以前那些挑逗过它的人,就扑上去准备咬他们时,我拍了拍手,它竟然乖巧地跑回来了,然后伸出舌头讨好的舔着我的手,好像做了错事的孩子,可爱极了!
我喜欢我家那只“顽固不化”的狗。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所有的事物都是有灵性的!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作文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我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世界上的动物有很多,有活拨的小白兔,笨笨的熊猫,可爱的孩子。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小狗。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文塔,在文塔里差不多每家每户都养狗,我们家也不例外,养了一条黑狗,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阿黑”。“肥仔”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肥仔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刚才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卫生,使我对它另眼相看了,那一天放学回到家里,我没带钥匙,妈妈到天里干活了,我只好在门口等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后面跟着肥仔。我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钥匙回家,知道我回来。”妈妈说:“是肥仔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奇怪,肥仔有不会奇怪,它有不会说话,怎么回叫你回来呢?妈妈告诉我说:“肥仔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它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很讨人喜爱的。”我们一家人每天都会拿肥仔来取乐。
肥仔在它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它的儿子小黑也遗传了肥仔的优点,紧紧地守在肥仔的旁边,寸步不离。我们呢也很不舍得,在第二天才把肥仔安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肥仔的许多事情。
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