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人_650字
妈妈是我最亲最近最熟悉的人。
妈妈今年已经40多岁了,圆圆的脸膛,肉嘟嘟的身材,乌黑发亮的秀发经过理发师的精心烫染卷曲起来,蓬松自然,好看极了。粗粗的两道眉毛,一双明亮的眼睛藏在它的下面闪烁着炯炯有神的光芒。
别看妈妈平时慈眉善目,一旦发起飙来样子一样很凶。妈妈做人做事非常认真,对我也不例外,很少听到她夸奖过我什么。每逢想到妈妈的夸奖,心里总是美滋滋的。为了一次夸奖,我要付出百倍努力。
一次,趁妈妈不在家,到厨房洗碗。我学着妈妈的样子一大股洗涤精倒进了洗碗池里,白色的泡沫顷刻间疯狂地跳窜起来溢的满满荡荡。我用手拍打挤碎了很多,倒觉得很有趣。顺手从泡沫中捞出一只碗。碗又光又滑,一不小心摔了个粉身碎骨。
我心有余悸地看着碎片,一时手足无措。心想:妈妈肯定要狠狠地教训我。
我把碎片收拾起来倒进了垃圾桶。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应付妈妈穷追不舍的追问、责骂。
妈妈回来了,我的担心很快被妈妈发现了。我低着头,沉默着,死活不认帐。妈妈很严肃很认真地对我说:“好孩子从来不撒谎。撒谎就不是一个好孩子。妈妈最最喜欢诚实守信,勇于承担错误的孩子。崔彤娟,妈妈喜欢看到你这样。”
听了妈妈的话,我既惭愧,又为我刚才的行为感到后悔。我向妈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妈妈向我伸出了大拇指。
我望着妈妈宽慰而又自信的目光,更从她的眼神中读懂读出了做人做事的原则,知道了我错的根源。
这就是我善良朴实的妈妈,从她的言传身教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在我见到的千千万万个人中,最熟悉的人就是我的爷爷。
爷爷小时候是一个多方面“优秀”的人,他数学一般都在95分以上,他担任体育委员,可是当之无愧,因为他曾得过四次冠军,短跑、跳高、跳远,深受班主任的喜爱。后来小学毕业,又到了一个比较好的中学,初中老师都很喜欢他,虽然他语文成绩考85分以上,但是他作文写得不错,不惹是生非,因而连语文老师也非常的喜欢他。
爷爷琴棋书画,三样精通,五子棋、国际象棋,令我佩服。还有他们初中的美术老师很喜欢他,他只是画功深厚,但是字写得差,后来他抓紧时间练字,字大有进步。他常常说,由于小的时候,画画好,字写得差,因而别人只找他画画,不找他写字,和启功爷爷差不多。后来他把这个当成动力,字就练好了。
记得有一次,爷爷送我去学校,我就问他:“你初中毕业后的高中呢?”他乐观地回答:“我初中毕业后,体育老师叫我搞体育,数学老师叫我搞数学,美术老师叫我搞美术。但是我都没有选择这些,我梦想开飞机,要想当飞行员难啊,最后一气之下,选择了开轮船。”我又疑惑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选择呢?你难道不后悔吗?”爷爷坚定地回答:“就是再给我一百次青春,我也不会改变。”接着他又说:“小学毕业后,老师送了我一双鞋,并说,穿上这双鞋吧,你会鹏程万里。结果,我把鞋丢了,所以就只有鹏程千里了。”
爷爷非常乐观,记得有一次,爸爸笑着说,我们家的鸡被老鼠咬死了,爷爷二话没说,他下次船回来后,带回来一只肥母鸡,爷爷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看这鸡,多好啊!”
爷爷虽有很多优点,但也有缺点,比如他家务事不行,总要依靠婆婆。不过爷爷有两件惊天地动鬼神的大事,一是把姑姑培养成了博士,二是戒烟成功。提起这两件事,他的头就骄傲地抬了起来。
在我的记忆里,熟悉的人留给我的记忆实在是太多,等我慢慢回忆这快乐的童年吧,让爷爷的一点一滴的教导,滋润我的心田。
说起我最熟悉的人,那可就是我的妈妈了,她留着长长的头发,眼睛大大的,就是身材有点胖,她有一双灵巧的手从小到大她为我织了一件又一件温暖漂亮的毛衣。
妈妈非常爱我,她喜欢在我放假的时候带我游山玩水增长知识,我们还拍了很多的照片。无论冬天还是夏天妈妈总是每天早早地送我上学和放学接我。我身体很瘦还不好好吃饭,妈妈总会费尽心思给我做出一道道美味佳肴,为我增加营养,让我的身体变强壮,我的妈妈可是一位“大厨”。
妈妈也会在我做错事情的时候对我发脾气,也会在我不完成作业就玩的时候让我的小屁股“开花”。有一次我骗妈妈说作业写完了去玩,被老师检查作业发现告诉了妈妈,妈妈用一个小棍打了我的屁股,真痛啊!过后妈妈道歉说那是恨铁不成钢,我知道那也是妈妈对我的爱。
妈妈在什么时候都是爱我的,我也爱我的妈妈。 我的邻居是位老大爷,他不是膀大腰圆,也不是浓眉大眼,可以说是其貌不扬。他的两双手,因为常年的劳动已经弯曲变形,走路时,一瘸一拐,他的腰也常年直不起来,经常穿一件已掉色的蓝衬衫,已经洗的发白的灰裤子,常看到他骑自行车出去劳动,我从不正眼看他。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寒风呼啸,放学后,我赶忙回家,到了家门口,我“咚咚”敲门,可是没人开门。这时候,邻居的老大爷听到我的敲门声,出来把我叫到了他们家。这时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看到他变形的双手,我连忙问道:“你的手是怎么了”,老大爷说:“那是因为一次工伤,我的手被砸伤了,后来就成这样了。”这位老大爷和我聊了很久,我在老大爷家吃了晚饭、写了作业,这时,爸爸回来了,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老大爷的家,。出门时,老大爷对我说,改天去他家玩,顿时,一股暖流涌遍了我的全身,寒风凛冽,他却像苍松、松柏一样屹立在我心头。 老大爷流着辛勤的汗水在工地工作,从不怕苦怕累,汗水浸湿了他的衣服,也从无怨言。老大爷真是个吃苦耐劳、顽强的劳动者呀。
一个有点歪的脑袋,一双不大但有神的眼睛,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笑起来就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好似阴霾后的阳光。你要问我她是谁,那我就会告诉你: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范忆洁。
小洁是我在一年级认识的朋友,还记得刚入学时,我抱着一大摞书,手里还拎着一个破了洞的书包,“艰难”地前行着。刚巧被马马虎虎的小洁迎面撞上。我气极了,,冲着她正想发作,却立即被她那甜甜的微笑所折服。小洁连声跟我道歉,还帮我一起拿书,开心地与我交谈。小洁自带一个特异功能:第一秒与你熟识,第二秒让你喜欢上她。唉,没办法,我自然而然地与她成为了朋友。
小洁有一点最气人,就是怎么吃也出不胖。也许这对你来说没什么,但对我这个想瘦也很难瘦下来的人来说,真是一个羡慕不来的优点啊!每天早上来学校上课时,只要一打开她的书包,就净是薯条呀,薯片呀,饼干呀等等。但小洁可一点儿也不小气,大方的跟我分享这些美食。
你别看她大大咧咧又这么开朗,可在“工作”上可是高度负责。小洁是二组的组长,整个二组“上上下下”都被她打理得有模有样。就连平时最不爱写作业的李卓,都因为受不了她的“唠叨”,开始写起作业来。由李卓的话就是:“宁愿让手受刑,也不想让耳朵再受刑了,实在是怕了我们组长整天像个催租婆似的催作业了!”也因此,班上“优秀小组长”那栏上常常有小洁的名字。
小洁更是班上出了名的“热心肠”,她学习很好,只要有人向她请教,她便会细心的讲解,一遍,两遍,三遍……从不嫌烦。谁要有了什么困难,她一定冲在最前面……
小洁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因为她说绿色是希望的颜色;小洁最崇拜的作家是老舍,因为她说老舍的作品“京味儿十足”;小洁的理想是做一名作家,因为她想成为像老舍一样的“平民写家”!你问我为什么如此了解她,因为我与小洁朝夕相处了六年,她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