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时间:2021-08-31

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书作文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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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好书,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我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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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的书千千万万,有的似天上的云雾一样难以琢磨,而有的却似山间的清泉一样一眼望穿,世间有这么多书等着我去读,所以,我每天都在坚持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小海蒂》。

  这本书讲述了从小父母双亡,被迪蒂姨妈收养的主人公小海蒂,因迪蒂姨妈要去工作,就把她带到高山牧场送给她的爷爷奥西姆大叔,所有人都认为,海蒂在高山牧场不会有开心的生活,但海蒂到了高山牧场后,却给爷爷带来很多快乐,爷爷也尽心尽力照顾海蒂,在过了一段时间后,迪蒂姨妈又把海蒂带走了,带去了赛赛曼先生的家,海蒂在那里结识了一位轮椅女孩克拉拉,并与她成为了感情深厚的朋友。后来,海蒂因太过于思念高山牧场那里的生活患上了病,海蒂就又被送回了那里。海蒂走后,克拉拉因孤独,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最终,海蒂与爷爷的帮助使克拉拉站了起来。

  这本书在描写高山牧场时,写的景象很美,令我陶醉,令我感受到那些事物的美好,令我向往。如,书中写到“所有的花朵也都光彩熠熠地仰着小脸朝向太阳灿烂地微笑,散发出更迷人的香气。傍晚时候,绛红色和粉色的晚霞映照着高高的岩石和耀眼的雪峰,让它们看起来更加绚丽多姿。”读到这句话时,我仿佛真得看到了花儿在微笑,看到了天边那美丽的晚霞,闻到了花儿那种甜甜的香味。

  书中不仅语言优美,人物的心灵美也时时感动感染着我。当克拉拉来到高山牧场后,爷爷每天都花费很多心思去照顾克拉拉,去给她补充营养,而小海蒂呢,每天推着轮椅带克拉拉去看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就这样,克拉拉在爷爷与小海蒂的热心帮助下,最终站了起来。他们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就是被他们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要帮助身边的人。这本书就像爱的使者,将爱传递给我,使我心中充满了爱,也想去传递爱。

  这本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例如:赛赛曼家的闹鬼事件、海蒂带回几只小猫这些事情很有趣,让我读过之后,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再读细细品味其中的趣味。

  就是这本书告诉了我:只要心中有爱,处处都有奇迹的发生。我喜欢这本充满爱、传递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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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点评:好书不厌百回读。本文的小作者具体地描述了自己三读《西游记》的生活经历,一次比一次张见识,一次比一次有收获。第一次只是觉得好玩,“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第三次看《西游记》“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文章采用了总分总的构思章法,显得条理清楚,写出自己读书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和生活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