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已经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规定,强化对相应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据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适用话题: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监管、保护意识、普及法律常识
5月22日,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当日发布的《中国自然观察报告2016》认为,大熊猫以及其同区域的金丝猴等物种保护情况较好,但不少迁徙鸟类却因为栖息地受威胁、被大量捕食等原因每况愈下。黄胸鹀(俗称禾花雀,鹀读wú)在短短二十几年里,已被人们从“无危”吃到“濒危”(5月23日澎湃新闻)。
野生动植物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维护其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就是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精彩、更鲜活、更多样。但随着经济发展,人类活动区域的扩张,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如果不严格执法,强化保护力度,类似黄胸鹀被从“无危”吃到“濒危”的情况可能会更多。
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已经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规定,强化对相应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同时也对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进行保护。如近年来,一些农民因捕捉大量麻雀或者癞蛤蟆而受到法律制裁。
但要从根源上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既要惩罚单纯的乱捕滥猎行为,又要斩断猎捕、偷采、贩卖、收买或食用野生动植物的黑色利益链条。重点野生动植物具有极强的药用、圈养或观赏价值,自然有人敢冒风险捕猎或贩卖。还有一些人为突出消费档次或迷信各种传言,对普通野生动物如麻雀、青蛙、蟾蜍、野兔等情有独钟。由此便形成了巨大的市场需求,能给捕猎者及贩卖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