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柳条湖事件柳条湖事件
1931年9月18日傍晚,日本关东军虎石台独立守备队第2营第3连离开原驻地虎石台兵营,以该连柳条湖分遣队队长河本末守中尉为首的一个小分队在奉天北面约7.5公里处的柳条湖南满铁路段上引爆小型炸药,炸毁了一小段南满铁路。并将3具身穿东北军士兵制服的中国人尸体放在现场,作为东北军破坏铁路的证据。
爆炸后,河本末守立刻向北大营的方向射击,并向日军独立守备队报告“北大营的中国军队,炸毁铁路,攻击守备队”。独立守备队又立刻报告了关东军司令部。板垣征四郎下令向中国军队开火,进攻东北军北大营和沈阳城。
第七旅在事先已经得知日军将要在近期制造挑衅事件,但张学良电令“中日关系现甚严重,我军与日军相处须格外谨慎。无论受如何挑衅,俱应忍耐,不准冲突,以免事端。”经过反复研究,七旅决定对于日军的进攻,采取“衅不自我开,作有限度的退让”的对策,如果敌军进攻,在南北东之间待敌军进到营垣七八百米的距离时,在西面待敌人越过铁路即开枪射击,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全军退到东山嘴子附近集结候命行动。事变发生时,旅长王以哲没在军中。参谋长潘镇源用电话向荣臻请示,荣下令“全取不抵抗主义,缴械则任缴械,入占营内即听其侵入,并告以虽口头命令亦须绝对服从。”
第七旅三个团中有两个团按指示撤走,只有王铁的620团未及时接到撤退命令,被迫自卫抵抗,日本人谋本舍三在《关东军史》写道:“因虑营内设伏,为激烈之反抗,故前线士兵,不敢十分挺进,只以极猛烈之炮火相恫吓。”直到次日两点多,铁岭,抚顺的日本守备队相继来到,敌人兵力增加,才勉强迫近北大营四周的铁丝网,从南面突入营垣。中国官兵与敌展开巷战,激战到三点多钟.在王铁团长率领下,冒着弹雨突围,撤退到东山咀子集结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