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
台,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经过对抚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考察及多方面协商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36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法人抚州市****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拟共同出资设立抚州市****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名称:抚州市****担保有限公司。
二、住所:抚州市玉茗大道
三、性质: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出资情况: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抚州市****有限公司出资1560万元,占比52.0%;***出资750万元,占比25.0%;***出资390万元,占比13%;***出资300万元,占比10.0%。
五、法定代表人:***
六、公司 业务范围:
在抚州市辖区范围内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包括: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七、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股东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董事2名;公司不设监事会,但设监事1名。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四个部门及担保评审会,各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公司配备工作人员15名。主要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