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自律委员会成立申请书
一、组织性质:
校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学院进行素质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学生组织。简称“自律会”,是在学工处指导下工作,隶属团委的直辖机构,学生自律委员会积极发挥学生在管理工作中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充分反映学生对学院的重大管理、教育、教学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职责
1、宿舍卫生
协助学工处定期进行宿舍的卫生检查评比,坚持每星期安排人员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做好统计工作,每个月评选一次“文明宿舍”。
2、宿舍安全
不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使用违规电器的要及时予以制止、没收。
3、宿舍纪律
对晚归、未归学生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组织结构
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下设生活协管部、文明督导部、卫生监察部、纪律监察部、资助管理部。
四、人员配备:建立初期只设置生活协管部,共有红、黄、蓝、绿4
个队伍,每个队伍由一名辅导员配备一队学生干部组成,实行辅导员责任制,每个队伍的学生干部都是管理的执行者。
红队:
主管:辅导员a协管:学生会
黄队:
主管:辅导员b协管:学生社团联合会
蓝队:
主管:辅导员c协管:青年志愿者协会
绿队:
主管:辅导员d协管: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三、工作流程:检查—统计—公布
每队的责任辅导员带领学生干部每日进行宿舍的晚归未归、卫生、纪律等的检查和监督。
检查结果每天统计,每周公布。
每月评选出“文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
四、奖惩机制
设置给予自律委员会的学生干部队伍每月颁发“自律奖学金”,根据评比结果,第一名的队伍400元,第二名的队伍300元,第三名的队伍200元,第四名的队伍100元。
五、权利义务:评优评先;入党推优;择优留校。
六、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