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动物朋友
国庆节快来了,我们全家准备去陕西游玩,可是“林肯”没人带,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我的姐姐,于是我马上带上它来到姐姐家把“林肯”介绍给姐姐。
林肯,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一条纯种的边境牧羊犬,它的脖圈、鼻线、尾尖和四肢是白的,其余的地方都是黑的。我最爱看它的眼睛,炯炯有神,像通透的黑宝石。
林肯活泼可爱,是一个运动健将。瞧,它正叼着它的玩具球,摇着尾巴向我奔来。原来,它想和我玩追球的游戏。我把球高高地抛了出去,林肯立刻就像一支离弦的箭,“嗖”地一下飞了出去,接着一个急刹车,尾巴甩到前面,准确无误地逮到了它的“猎物”。然后它就得意地抬起头望着我,稳稳地叼着“猎物”,蹦蹦跳跳奔到我的脚边。它放下球,摇着尾巴,蹲坐在地上,抬着头,转动着它乌溜溜的大眼睛,仿佛在说:“主人主人,我厉害吧,有奖励吗?”我开心地抚摸着它的头,扔了一块零食给它。它津津有味地大口吃了起来,真是一个可爱的精灵!
我的林肯是个很乖的孩子,它对家里的人都很温和。每当我放学回家,它总是扑到我的面前,吐着舌头摇着头迎接我回家。它还是个爱干净的宝宝,从不愿把自己的大小便弄在自己的房子里,每当它要大小便的时候,总是找到奶奶,绕着她的脚,“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我要上厕所。”这时只要把大门打开,它就一溜烟地跑到它固定的“卫生间”,结束以后,又乖乖地回来了。
林肯的到来给我的家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的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它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家庭成员。我和它在一起的每个瞬间,已经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中,和它在一起的每一天已经衍化成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接受它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爱上它——我的林肯。
我的动物朋友有很多。例如:小猫、邻居家的小狗、小羊、牛。但是我最最喜欢的动物朋友是:我奶奶刚买回来不久的小鸡仔。
我最喜欢的小鸡才被奶奶买回来半个月左右。这些小鸡可漂亮了,别说它有多么迷人了。这只小鸡穿着一身毛茸茸的黄色衣裳。小鸡有一双迷人的眼眸;迷人的眼眸下有一个矮矮的小鼻子,小鼻子下又有一个尖尖的小嘴。小鸡的一个脚有四个脚趾,我十分好奇的是,人的一个脚有五个脚趾,可鸭的脚却只有三个呢?这个是为什么呢?小鸡还有一对黄色的小翅膀。这个样子的小鸡能不让我们喜欢吗?
我家的小鸡很可爱还很听话。我在家写作业时,它总在外面咕咕咕地叫,然后我就叫它不要叫了,它好像听的懂我说的话,接着小鸡它就不叫了。我每一次放学回家,小鸡就带着比它小的小鸡来迎接我,我触碰一下它毛茸茸的衣裳时,它就会用毛去轻轻碰你的手。有时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它就在我旁边,用它的方法来逗我笑,&逗我开心。我开心时小鸡就陪我玩耍。有时还做奇怪的动作给他的同伴看,看着小鸡特别的萌。这样发小鸡能不可爱成不难受吗?
我家的小鸡,不仅很可爱、听话,而且还有它的本领。小鸡每次咕咕咕叫的时候,我就好像知道它似在说:“我的肚子饿了。”我就撒点儿米饭给它吃。它每次吃这,都很开心。有时候走着走着它们又会咕咕咕地叫肚子饿了。我就跟它说“:这不是在家,我们已经出来了,没有东西吃,只能靠你们自己在田里挖小虫子吃,田里有一条通道里面有水,如果渴了可以在那里喝水。每次我不在家,没有给它饭吃时,它都会自己去田里挖一些虫子吃,和别人留下的面包,小鸡的本领就是:会觅食。
我很喜欢我家的小鸡。我家的小鸡很可爱也很听话,它们还有它们自己觅食的本领。
是谁偷偷摸摸溜到了我家?是谁趁人不备叼走了小鱼干?是谁在卖萌打滚?哦!原来是一只漂亮的黄猫。
我喜欢叫它“肥球”,原因是它胖墩墩的,它的皮毛是纯黄的,胖胖的,跑动起来,小肚子一直在晃悠,圆乎乎的小脑袋,圆圆的眼,尖尖的耳,小而灵敏的鼻子和大嘴构成了撒娇的它,它一旦撒娇卖萌起来,那可爱样真是让人无法生气。
肥球是一只神出鬼沒的猫,有时候,玩起了“失踪”。它是一只自来猫,没人知道它怎么进入我家,什么时候又消失不见的。
它的鼻子好像装了一个雷达,每当我们吃起了鱼,它都能准时出现。有一次,我们发现它跳到桌子上时,它正叼着一条鱼,看到我们呵斥,它急忙跳下来,睁大眼睛忐忑不安地看着我们,还把小鱼干放在我们面前,一动不动地呆在那里仿佛认错似的,那无辜的圆眼睛,这时我们的心都化了,只得每天把食物放在盒子里,供它食用。
它喜欢躺在太阳底下,懒洋洋的,能躺上一天,直到太阳下山,睡好了吃吃好了睡,这小日子过得舒坦极了。
有一天它逮到了一只壁虎,这只倒霉的东西一直被肥球玩弄:放在地上,后退再猛扑上去,用爪子拍拍拍,张大嘴巴“撕咬“它,渐渐地,壁虎的尾巴断了,而后身子又被拦腰砍下,真可怜!
肥球这只贪吃懒惰好玩的猫,真让人又爱又恨!
《我的动物朋友》谱写的是一次次人性与野性的激烈碰撞,一曲曲令人荡气回肠的生命颂歌!
在书中,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娓娓的讲述了自己与兔子汤圆、小雌虎蒲公英、野猪王黑旋风、小狗花鹰、牧羊豹三点金、小棕熊丽丽等小动物亲密接触的故事,使我难以忘怀。在沈石溪的笔下,在他的眼里,任何一个小动物都是可爱、迷人、聪明……甚至高尚的。我真正感受到,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在沈石溪的一个个动物朋友中,我最喜欢,最敬佩的,是他童年时代结识的第一个动物朋友——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大白兔。它是作者小时候奶奶从乡下带来陪作者解闷的小动物。因为作者家附近没有小伙伴,周围又没有一户人家养小白兔,人畜同病相怜,他们成了一对情谊很深的朋友。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爸妈打算把汤圆杀了当下酒菜,好在作者极力反抗,救下了它。自此,汤圆对主人更依赖了,几乎寸步不离。终于,灾难降临到了作者身上,小巷里有一只狼狗染上了狂犬病毒,正好碰到了沈石溪,这是,小小的兔子汤圆,竟冒着危险,勇敢的窜到了狼狗面前,用长长的兔牙把狼狗给咬死了。当然,自己也染上了狂犬病。最后一头钻进火堆里自杀了。
多么重情义的小兔子啊!从它身上,我看到了那动物与人类比山高比海深的深情厚谊!看到了那种临危不惧的大将风度!面对这只兔子,我们人类情何以堪?世界上有多少铁哥们儿,能在别人遇到危险时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我觉得,比起人,动物之间的感情更没有瑕疵。动物的社会没有人类那么复杂,他们之间的友情、亲情、爱情,更能让我们为之动容!
朋友们,热爱动物吧,善待动物吧!作为地球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成为朋友,共同生活在蓝天之下!只要走进动物的内心,就能聆听到它们心中,对生命的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