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朋友作文700字五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朋友作文700字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所谓朋友,大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相交,一种是知已。相交易得,知已难求。人之一生,得一知已足矣。而红颜知已,更是可遇而不求。 有言道:能拥有红颜知已的一定是男人中的智者,能做红颜知已必是女人中的上品。现在蛮大街的人都在找所为蓝颜、红颜,人和人之间的感情细腻而微妙。谁人能看懂?!而红颜知已,更是可遇而不求。曾经以为自己有过,到头来却是空。 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千金易得、知已难求。从远古至今,似乎每个人都在冥冥红尘中寻觅着知音。谁又能真正的找到知音?谁又能真正的与自己共鸣?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里,言行举止、所作所为都不可能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就算是我们本人也不可能完全清楚明白自己的心理,又怎敢去奢望别人能知懂自己。 一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事事十全十美。经历了岁月沧桑,生活已经把我们打造得没有一点棱角,内心中也许有些许压抑,也许有些许烦恼,不想对自己的另一半说,却只想对自己的知已说。 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一个知已的,知已是什么呢?一般都是异性知已,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情吗?这一点就不得知了,知已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它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进一步便是爱人,退一步便是陌生人。这种分寸不好把握,因为你想对知已诉说心事的时候,往往就是生活中遇到了烦恼的时候,人在痛苦悲伤时候是最无助的时候,在这个时候,面对那个知你,懂你的人,你的心是不设防的,也最容易被感动。也许在你最脆弱的时候,知已变为爱人,友情便过渡为爱情。 网络中真的有知已吗?到底这种感情能够走多远?到底这份感情能够走多久?到底我们能在对方Q上存留多久?到底我们需要多久,才能忘记那曾经的相知的感觉?知已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说不清,道不明,比友情多,比爱情少。现在在网上我很少聊天了,再也没有那种心情,再也没有那个感觉。 人生总是有许多不如意,想拥有一个知已也是这么难!相识就是一种缘份,不管这份感情能走多远,且珍惜当今有缘!知己已经是很难得的了,红颜知已那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生命是一种缘,感情也是,你刻意追求的东西或许终生得不到,而你不曾期待的灿烂反而会在你的淡泊从容中不期而至…… 寂寞深处无人知,对酒沉诗人笑痴;知己红颜何处觅,夺目江舟孤帆影! |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但除亲情之外,那就是友情。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小学六年,她带给我朋友的温暖;她让我明白友谊是什么;她和我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失败的难过;又是她和我一起笑,一起哭……她,和我一般高的个子,梳着俩辫子,看上去还是那么稚气;她"文武双全",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还是校田径队的佼佼者;她做事认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好伙伴;她性格直爽,喜欢给同学们指出错误的地方,所以免不了会得罪一些同学,但她丝毫不介意,她稳重中又带点泼辣,但有时胆子却很小。她能成为我最最好的朋友,不光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她对待朋友的那种真诚,纯洁,不带一点杂质,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记得那个冬天的晚上,已经将近10点了,我们正在熟睡,突然"砰"地一声,一个不明物体掉在我们寝室的地毯上,正掉在她的床边,全寝室的人都被吓醒了,可大冷天没有一个人敢跑出去开灯。这时,有一个身影跑了出去,她打开了灯,寝室里一下子亮了,我们也终于看见了掉在地毯上的是上床同学晚上暖被窝用的玻璃瓶。这玻璃碎片摔得到处都是,一不小心就会戳到手。她拿着扫把和畚箕跑进来,她先把大块的玻璃碎片扫进畚箕,那些小的碎片扫不进去,她就不顾自己的危险,索性用手捡。同学们都劝她不要捡了,可她二话不说继续捡,那么冷的天,她只穿了一套单薄的棉毛衫,冻得瑟瑟发抖。我仰起身,仔细地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手上已经有好几条被玻璃划起的伤痕了,还在流血。终于,老师来了,清理完现场,她用清水消了消毒,就连忙跑进已经冰冷的被窝。她躺进被窝的时候,我还能听见她"嘶嘶"地在发抖。
达尔文曾经说过"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情相比,它们都是尘土。"冰心奶奶也说过"友谊是宁神药,是兴奋药;友谊上是大海中的灯塔,沙漠里的绿洲。"是啊,有了朋友,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另一种温暖,才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个社会。我要感谢她,她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中为我带路,在迷茫中为我指引;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种对朋友的真诚,纯洁,丝毫没有一点杂质……
王越阳——我的朋友——一个让我感谢,让我感动的好朋友!
心形的叶子,小小的,金黄的。又到了这个落叶纷飞的'季节,又到了这菊花怒放的季节。打开书本,里面夹着一片很特别的叶子。那是一片银杏叶。但不同的是,它上面那些质朴无华的字迹。
我们相识于一个秋季。那时,她是全班最丑的女孩,满脸的麻子,厚厚的嘴唇,胖胖的脸。而我恰恰相反。我学习成绩好,又爱说又爱笑,所以与别的女孩处得很好。我也随众人讨厌她――又丑又土,真不能当我的朋友,会丢死人的。
可那一天,我在学校突然被拌了一下,整个人便摔倒了,腿破了一个口子。我想喊好友,可是上课的铃声响了,他们都匆匆走过,仿佛没有看见。“呀!你受伤了。”不怎么动听的声音传来。我抬头一看,这不是我们班的那个麻子妹吗?她来嘲笑我吗?可她没有。她走过来,扶起了我。第一次,这是第一次与她这样亲近。其实她还不算很丑,两只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散发着光芒。
回到家,我才发现我家与她家这样近,只有一个拐弯的距离。
那以后,也许她以为我把她当朋友了吧,便不断地帮我。每天早上帮我带早点,回家时帮我背书包……都是那么的朴实,却让我心存感激。
可我受到的非议也越来越多,女生们因我与她交朋友而和我疏远了。我越来越孤单,最后只剩下了她一个朋友。终于,我的怨气在那一天爆发出来“你干吗给我送饭?我讨厌你,你干吗还往我跟前凑?跟个跟屁虫似的。”说完,毫不留情地打翻了饭盒。她怔住了,随即低下头:“对不起。”说罢,转头走了。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看着她用手抹眼泪。
时光来去如飞,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又是那个铺满落叶的季节,她不再来上学了。我去她家找她,可那里是一户陌生的人家。他们说那家已经搬走了,不过那个女孩留下了一张叶子,如果我来的时候给我,我接过一看,顿时,泪水不受我控制地流了下来:对不起,我不该缠着你的。不过我还是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这片叶子便是我们友情的见证……
又过了一个秋天,我们搬家了。敲开邻居的门,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她……
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