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一个不醉不归的夜,爬上床,看看手机已经是快12点了,哎,没完没了的学习压力,心理有种说不出的疲惫。伴着窗外飘落的雨点和女朋友电话里的怜惜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铃声,把我从梦境里拉了出来,厨房里已经是乒乓作响了。我没有起床,慵懒的身心,眷恋着被子里的余温,真想就这样睡上一个整天,可是一想,还得写作业,咬咬牙起来吧!依旧象往常一样,起身,走进客厅,坐在电脑旁,打开QQ空间,漫无边际地浏览着,这时,群友图标快速地闪动着。还不到七点就上线聊啊!谁啊?原来屏幕那头传来了同学的问候:“起来了?吃饭没!昨晚没事吧?外面风很大,下雨呢!要不我去接你啊!”我拒绝了他的好意,但心里一股暖流却涌上心间,这温暖,除了家人外,还有谁会给予吗?
他是我的好哥们之一,接触他的时候,真的很不了解他。胖胖的身材,大大的脸,小小的眼睛,一脸阶级斗争。那严肃的表情,让人看着就发悚!由于同学关系,我们接触逐渐多了起来,彼此之间了解也增多了。发现他这个人并不象人们说的那样是个不易接近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应该属于外表冷漠、内心狂热、坏坏的、又极其“稳重”的那种。
相面的说:小眼睛、大脸庞,心眼都很小。应了那句话:别看他块头大,心思却特别的细。一次放学的途中,我说,嗓子很痛,谁知,我们路过泰华药店时,他一遛烟进去了,我还以为他自己买什么呢!一会功夫,他拿着几板药递了过来:你吃这个吧,这个药好使,是中药。当时我不知说什么好!心里这个热乎。我是个比较懒惰的人,家里搬家后,一些小点的活自己不愿意干,知道他干活细致,于是把他拽来,帮我全家人的忙,由于他身体胖,蹲在那一会就汗流满面,我有些于心不忍,于是让他去休息一会,我接着干,可是当我一转身,却发现他撅着屁股,趴在那里正在擦电视柜下面地角线上的油漆。我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一个大男人的细心劲让我真的佩服!
我们在一所学校读书,人们常说:同一所学校里很难交上一个真心朋友,但我却很庆幸,我们成了相知相惜的好朋友。于是他的座位也就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学习上我得力于他的帮助。他个性较敬业,为了班级的事,他总是竭尽全力,即使是星期天也要到班里忙完,让人很放心,对他的工作,我基本上很少过问,有这个兄弟,班主任真的省了很多心。我不会骑单车,许多时候他都默默地承担我的‘司机’角色,即使他不是司机,只要我知声,他总会放下手的活,给予支援。我们总有许多的默契。有人曾经开玩笑时说:他啊就象我肚子里的蛔虫,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他都知道!
同学里的人清楚,他在家里绝对是个好孩子。对父母的关爱,用无微不致一词一点都有不为过。为了父母的身体,他总是很早就起床,为父母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晚上风雨无阻,必须亲自接补习的小弟弟回来,如果弟弟不回来,他们是绝对不吃的。我们两家是前后楼,相对能够望见,由于近,他家的饺子我们没少吃,连家里老爸也常叨咕他家的饺子!他这样笑话过我:“五点这头我在做饭,那头是你家妈妈做饭,怎么从来没看见过你做饭呢?”我说:“作业多啊!”其实,这他为了家庭什么都能付得出来,我们都有同感自愧不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在升温,很多时候,他和我其他的朋友就象我的左右手,在我累的时候,串联一起,搓上一顿;在我心情压抑的时候,陪我坐上一坐;多少次,因为喝多了,一直在默默地保护着我,即使我酒后再耍闹,也无怨无悔地做着兄弟应该做的事;我真不知道上天为什么对我这么垂怜,让我今生遇到如此几个好兄弟?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我们之间的友情不知是几世修来的!世间朋友很多,能真心对你,不索取,默默地关注你的,应该是你最值得珍惜的的朋友,而且是一世的朋友!此时,我的耳畔忽然间响起了吕方的歌:“人生中难得有几个真心的朋友,这份情请你不要不在乎!”是啊,对于这份情,我真的真的很在乎!
写这个标题是想了好久才定下来的,给人一种小学生作文或是乏味的感觉,可是我却认为只有它能把我要表达的主题诠释清楚,于是就本着那种高兴就好的心情把它定下来了。
苓子她喜欢华丽的伤感,所以在这里我得先向她打个招呼,大燕子我赔罪了,在这段文字里我没能写出你要的那种鸟语花香的感觉,没能让你幸福得听到花开的声音。
二00七年,我和苓子面临了人生的一次大分离,这是我们认识以来的第一次分离,她在西安,我在青岛。
曾记得在那段要分开的日子,我们没有像电视剧里的场景一样走上离别的车站,没有像现实的分离那样在走的前一天痛快喝酒抱头痛哭,而是带着最灿烂的笑去很远的地方,坐快艇,去荒芜的岛上喝新鲜的鱼汤,去我们所在的城市最好的酒店唱歌吃开心果。夜深了玩累了,要真的分开了我们才冷静的告诉对方什么时候走,然后相似一笑。
或许生活总是爱跟人开玩笑,否则也不叫人生了。去年我和苓子因为要留在同一城市继续做最佳搭档的梦想复读了一年,而一年后的今天我们面对的仍然是分离,所以当现实规定我们必须分离的时候我们才会异常平静和淡定,别无选择。
生活里一些人离开了同样会有另外一些人走进来帮我们填补生命的空白,所以来到青岛我有了一个朋友,一个说话声音像机器猫一样可爱的女孩,她和我一样爱穿黑色的衣服,爱把已经该剪了的却没有剪的凌乱的头发塞在领子里,爱在英语课上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唯一不同的是她爱在文字里笑我却喜欢在文字里哭,不过总结起来我们都有惊人的相似的地方。我喜欢对她说高兴的事,她也会偶尔在英语课上小声的在我的耳边说冷笑话,每次都是她说完了在笑了我都还没有听清,我只有说对不起我又聋又瞎你再重复一遍好不好,然后她会郁闷一下继续不厌其烦的给我重复,等她再次笑完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又接着笑。在青大的日子,我和她就这样在与自己无关的笑话中生活,可笑过之后我们却沉默无语。
苓子是个小魔女,她和我是对立的,她喜欢穿得井井有条靓丽得一尘不染,而我总爱穿着黑色的衣服生活在阴暗面。她是一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的孩子,会讲一口能与中央新闻联播的播音员相媲美的普通话,所以她闲暇的时候总爱读一些我写的不入流的东西。一个很快乐很漂亮很优秀的女孩,我却总是对她说一些不高兴的事。
她站在黄土高原上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被海风吹得东倒西歪,我对着电话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最好的朋友,无论什么都不能把我们分开,上帝也不能。她在那边哭成什么样子我没敢想像,而我的袖口却湿了一大片。
我对好朋友总是笑,对生命里的一辈子的唯一的朋友却泣不成声,然后再把眼泪里的忧伤像瘟疫一样迅速传给电话另一端的那个人,让她陪我一起伤感。
这篇文章是上英语课时专为苓子而写,我知道她早已习惯了我在英语课上干这干那忙着一些与英语毫无瓜葛的事情,也知道她不会责怪我总是向我传递忧伤。因为我们是永远的,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也依然要好下去的最好的朋友。
分开了,通过无形的电磁波,我们仍然在遥远的两地安静的向对方诉说着生活中最灿烂和最伤感。
好朋友和最好的朋友是不一样的,好朋友可以是一群,只要好就行了,最好的朋友,多了一个最字,它在英语中就表示最高级,在汉语中则表示唯一,所以,最好的朋友就是唯一,就是要好到心里去好到眼泪里去好到骨子里去的朋友,像我和杜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