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些抛弃与遗忘都走远了
从小到大,我做什么都是三心二意。
小学学过奥数,那厚厚的竞赛题,蓝色封面布满灰尘,安静地躺在书柜上。
三年级学过竖笛,几年前整理东西时里面跑出了一只臭屁虫。于是,我毫不留情的把它丢进了垃圾筒。
从五年级开始学二胡,还记得最开始抱起它时的兴奋,《梁祝》、《金蛇狂舞》、《茉莉花》与《赛马》的指法清晰浮于脑海。初二的某天晚上,它却被我肆意挑断了琴弦,肢解了构架,最终折成两半。
后来,爸爸问我:“你的二胡去哪了?”
“被我摔断,然后扔了。”
过了一会,他又说:“再去买把更好的,你也练了这么多年。”
我吸了一下鼻子,说:“不用了,已经不重要了。”
爸爸年轻的时候弹过吉他却并没有拿它浪漫地去追妈妈,他曾对我说,他想做个洒脱的牛仔,可现实告诉他,不管多有理想首先要解决的是生活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理想。对于爸爸的青春年代,这个理想一点也不俗气。
我总是在深夜里想起宋冬野的歌声:我打算在黄昏的时候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
吉他,自我记事以来就被放在二楼的杂货间。我问过我妈,这谁的?她说,当然是你爸的,做事没个长性,一年不到就丢这了,当时生意忙做工累哪有什么功夫……那时我12岁,对很多事情有着意犹未尽的喜悦。我抱着吉他走到爸爸跟前,他的左手边是一瓶高浓度的白酒,他醉了,接过吉他装模作样的挑弄。琴弦松松垮垮,声音里有一种百无聊赖的慵懒。他打了个酒嗝,弹起不成调的生日快乐。也是后来我才知道,大概有个二十年,那双手心有着硬如磐石般老茧的手从未碰过那一音一弦。在那些被现实横刀夺爱的时光里,再也没有过一个坐在街头弹着吉他满怀理想无谓温饱的梦。
和男生一下课就玩溜溜球比赛转陀螺与打弹珠,那时候我有一头乱蓬蓬的齐耳短发。
戴着一顶棒球帽踩着滑板在马路边混蛋过一个暑假。
2008年韩流开始在我的生活里风靡,东方神起还是五个人,BigBang的“一天一天”在某个我午后醒来的时刻在校园广播中响起。在“老板,《机器猫》两本;老板,最新一期的漫画party;红色和绿色封面的《阿衰》”的声音中,我淡然地拿起挂在架子上的《歌迷大世界》,那一期有宋承宪的专访还附赠东方神起上海演唱会CD和一张大海报。
我报了一个街舞班学了一个月,最终放弃。原因是那些看起来帅呆自己帅呆他人的动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只会用右手弹电子琴,只能拼两面完整的“3x3”式的魔方。
我的生活有始无终的太久太久,久到我以为三分钟后就会彻底忘掉上一秒热爱的事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