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人故事分享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很多优秀的名人,大家了解过哪些名人的故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中国名人故事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派大将白起进攻韩国,占领了野王(今河南沁阳)。截断了上党郡(治所在今山西长治)和韩都的联系,上党形势危急。上党的韩军将领不愿意投降秦国,打发使者带着地图把上党献给赵国。
赵孝成王(赵惠文王的儿子)派接收了上党。过了两年,秦国又派王龁(音hé)围住上党。
赵孝成王听到消息,连忙派廉颇率领二十多万大军去救上党。他们才到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上党已经被秦军攻占了。
王龁还想向长平进攻。廉颇连忙守住阵地,叫兵士们修筑堡垒,深挖壕沟,跟远来的秦军对峙,准备作长期抵抗的打算。
王龁几次三番向赵军挑战,廉颇说什么也不跟他们交战。王龁想不出什么法子,只好派人回报秦昭襄王,说:“廉颇是个富有经验的老将,不轻易出来交战。我军老远到这儿,长期下去,就怕粮草接济不上,怎么好呢?”
秦昭襄王请范雎出主意。范雎说:“要打败赵国,必须先叫赵国把廉颇调回去。”
秦昭襄王说:“这哪儿办得到呢?”
范雎说:“让我来想办法。”
过了几天,赵孝成王听到左右纷纷议论,说:“秦国就是怕让年轻力强的赵括带兵;廉颇不中用,眼看就快投降啦!”
他们所说的赵括,是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小时爱学兵法,谈起用兵的道理来,头头是道,自以为天下无敌,连他父亲也不在他眼里。
赵王听信了左右的议论,立刻把赵括找来,问他能不能打退秦军。赵括说:“要是秦国派白起来,我还得考虑对付一下。如今来的是王龁,他不过是廉颇的对手。要是换上我,打败他不在话下。”
赵王听了很高兴,就拜赵括为大将,去接替廉颇。
蔺相如对赵王说:“赵括只懂得读父亲的兵书,不会临阵应变,不能派他做大将。”可是赵王对蔺相如的劝告听不进去。
赵括的母亲也向赵王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赵王别派他儿子去。赵王把她召了来,问她什么理由。赵母说:“他父亲临终的时候再三嘱咐我说,‘赵括这孩子把用兵打仗看作儿戏似的,谈起兵法来,就眼空四海,目中无人。将来大王不用他还好,如果用他为大将的话,只怕赵军断送在他手里。’所以我请求大王千万别让他当大将。”
赵王说:“我已经决定了,你就别管吧。”
公元前260年,赵括领兵二十万到了长平,请廉颇验过兵符。廉颇办了移交,回邯郸去了。
赵括统率着四十万大车,声势十分浩大。他把廉颇规定的一套制度全部废除,下了命令说:“秦国再来挑战,必须迎头打回去。敌人打败了,就得追下去,非杀得他们片甲不留不算完。”
那边范雎得到赵括替换廉颇的消息,知道自己的反间计成功,就秘密派白起为上将军,去指挥秦军。白起一到长平,布置好埋伏,故意打了几阵败仗。赵括不知是计,拼命追赶。白起把赵军引到预先埋伏好的地区,派出精兵二万五千人,切断赵军的后路;另派五千骑兵,直冲赵军大营,把四十万赵军切成两段。赵括这才知道秦军的厉害,只好筑起营垒坚守,等待救兵。秦国又发兵把赵国救兵和运粮的道路切断了。
赵括的,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守了四十多天,兵士都叫苦连天,无心作战。赵括带兵想冲出重围,秦军万箭齐发,把赵括射死了。赵军听到主将被杀,也纷纷扔了武器投降。四十万赵军,就在纸上谈兵的主帅赵括手里全部覆没了。
飞机遇险的时候
1946年1月,同志从延安乘飞机去重庆。同行的除了工作人员,还有叶挺的女儿小扬眉,她才11岁。
飞机飞得又快又稳。透过云层,可以看到积雪的山峰层层叠叠,好像波涛汹涌的大海。突然,飞机遇到一股强烈的寒流,机翼和螺旋桨上都结了冰,而且越结越厚。不大一会儿,机身也蒙上了厚厚的冰甲。飞机像冻僵了似的,沉甸甸地往下坠,还失去了平衡。机翼掠过一座座山峰,眼看就要撞着山尖了,情况十分严重。机长命令机械师打开舱门,把行李一件一件往下扔,好减轻飞机的重量,还要大家背上降落伞包,做好跳伞的准备。
大家正忙着,忽然听到小女孩的哭声。同志立刻站起来,从摇摆不定的机舱一头,几步跨到小女孩面前。原来小扬眉的座位上没有降落伞包,她急得哭了。同志马上解下自己的伞包给小扬眉背上,还亲切地鼓励她说:“孩子,不要哭,要像你爸爸那样勇敢、坚强,同困难和危险做斗争!”
大家看到同志不顾自己的安危,把伞包让给了小扬眉,都要把自己的伞包让给同志。同志用命令的口吻说:“不要管我!大家要沉着,不要慌张……”
就在这时候,飞机冲出了寒流的包围。在阳光的照射下,冰甲开始融化了,整块整块的冰哗哗地往下掉。飞机渐渐升高了,继续快速平稳地向前飞行。“咱们脱险啦!”机舱里一片欢腾。
周总理的睡衣
邓妈妈七十多岁了。她戴着花镜,安详地坐在椅子上,给敬爱的周总理补睡衣。睡衣上已经有好几个补丁了。这一回,邓妈妈又穿上了线,右手捏着针略略抬起,左手在熟练地打结。她是多么认真啊。
一位年轻的护士,双手捧着这件睡衣,望着补丁上又匀又细的针脚,眼睛湿润了。
在她们面前的小凳子上,摆着个针线包。这个绣着红五星的针线包特别引人注目。它是多年来周总理和邓妈妈随身带着的。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就带在身边,一直带到北京来的呢?是从延安窑洞,从重庆红岩,还是从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上。
很少接受平面媒体的采访,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变成文字后会被改头换面成什么模样。所以,此前的多次采访预约都被她拒绝,她说她跟别的主持人不一样,没有那些婚姻家庭的事儿说给我听。
我继续争取:“那,就说说你的不健康生活吧?”
于是,2008年8月初的一个晚上,我来到了家中。
人生几何、对肉当吃,朋友们都说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我天生就胖,实实在在的肥胖,刚刚十来岁,走在街上,就有人窃窃私语:“嘿,那姑娘真够胖的呀!”受这样的刺激多了,我就开始对别人充满戒心,并学会随时反击这种不期而至的“来犯之敌”。
但我发现,哪怕浑身长刺,也挡不住别人的眼光。那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所有的人都看不见我,我专门穿黑色和灰色的衣服,想把自己彻底隐藏起来。
从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我做了中学老师。几年下来,我还是住在单身宿舍里。有老大姐恨铁不成钢地劝我:“你该减肥了,要不都成老姑娘了。”姑娘前面加上“老”字的确很让人悲哀,我于是决定好好减肥。
我的减肥是一场闹剧。我特贪吃,当了六年老师,我几乎没存下什么钱,别人的钱是存银行,我的钱,全存进了肠胃。对于吃,我不仅仅是贪,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和追求——我一直认为人生几何、对肉当吃。为了吃一碗北京城最地道的臊子面,我可以凌晨5点去排队等头汤;我也不惜扔出半个月的工资去吃一碗张生记的鱼翅捞饭——朋友们都说我疯了,骂我是在用肚子思考而不是用脑子。
我这样一个视吃如命的女人要减肥——我觉得比让我去登珠峰还难。所以,我的减肥过程很不堪:该吃的我一顿不落,当然我也买回了很多减肥茶减肥药,一杯接一杯喝茶,大把大把吞药,也不知道减肥产品遇上美食后发生了何种化学变化,过了一个月,我胖了两斤。
减肥产品无效,我决定去试偏方—— 据说烟民多半胖不了,我连咳嗽带喷嚏地学会了抽烟,抽了一个月,又胖了三斤—— 我的月开支又多出了几百块——我学会了抽烟,而且上瘾了。
又听说喝红酒有助减肥,别人喝红酒是品,我喝红酒是干,一杯红酒只要一口。一个月10瓶都打不住。
我紧急叫停了减肥计划,再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还会多出什么高“贵”的爱好——老天给了我这么个胖身板儿,认命吧!
以前那么自卑的一个女人,突然间得意了,所以晕了。
虽然减肥停止了,但那些爱好却愈发严重,我必须想办法应付这些额外的账单。电视台的朋友让我写点小品本子试试。这一试,试出了名堂。我的第一个小品是在《艺苑风景线》里播出的。导演制片一瞧觉得还行,于是春节晚会的小品也试着让我干起来。
一次跟朋友去歌厅小坐,听见一个女歌手在唱一首叫《雪域光芒》的歌,很美妙的歌喉。可是看看她的人,比我还胖。朋友说那个歌手叫韩红,因为肥胖没有歌舞团要,只好在歌厅唱歌。那一刻我觉得什么东西触动了某根神经。她唱完了,我点了个花篮送给她——一个花篮100块钱,歌手可以拿到50块。不一会儿,韩红拿着一瓶啤酒过来谢我,说这是她唱歌以来收到的第一个花篮,我说:“我们都是重量级的人物,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在万众瞩目之下面对面……”
回家后,我觉得自己不能在学校里面混吃等死了,胖怎么了?我的斗志第一次熊熊燃烧……
那时《半边天》栏目有个小板块叫《梦想成真》,拍摄一些女性在一天内实现梦想的过程。那时,她们找的人不是想成为演员就是想成为模特,导演觉得没创意。有人推荐说,有个叫的胖女人想当厨子,这下乐坏了导演,与我一拍即合。我那种对于美食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热爱让我的表演出尽风头,导演问我是否愿意转行做主持人。愿意!当然愿意!
我做的第一期节目,就把韩红作为嘉宾请进了中央电视台的录播间。我要让所有人看看,除了那些卖相好的歌手和主持人外,还有我跟韩红这样卖相不佳但是内秀的人物存在。因为有被伤害的经历,所以我非常痛恨一元化的生活方式,我认为只要不伤害别人,每个人都有权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永远都不能忍受多数人欺负少数人,而且仅仅就因为那个人和他们不一样。就这么着,我在央视坐稳了自己的位置。
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单—— 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吃的东西几乎没动,那就是本好书。
虽然没有婚姻的幸福,但也少掉了很多因婚姻衍生的烦恼。这使得我的日子过得非常简单。
不用做节目的时候,我早起去吊吊嗓子,顺便吃完早饭再回家。我喜欢买书,书架是摆不下的,买来都先堆在地板上。吃完早饭回来,我就这么坐在地板上翻那些买回来的新书。先是大致翻一遍,觉得没什么意思的就继续扔地板上,觉得值得深读的,拿起来塞进书架里。如果书架塞不进去了,就在上面找一本以前觉得还不错但现在看来也没什么意思的书扔地上,再把看中的书塞进去。
虽然书架上满满当当,但这些书在我看来只是过得去而已。更好一点儿的书,是摆在卫生间的。我在卫生间里做了个全封闭的玻璃书柜。以前我喜欢在泡澡的时候听音乐,后来因为太潮湿,卫生间里的音响坏掉了,我于是改成泡在浴缸里看书。躺在温热的水里,右手高举一本好书,左手夹一支烟,翻页的时候,把烟塞到嘴里抽一口。看得入神的时候,一个澡能泡上两个小时。
至于我觉得最好的书,是堆在床上的。我不喜欢看电视,没事的时候,我常常半躺在床上,床边放一堆吃的喝的,然后开始看书。我评价一本书好不好的标准很简单——如果这本书看完了,床边上的食物几乎没动,那就是本好书,好到足以让我忘记我的另一爱好。
因为买不到合适的衣服,我有很多理由不逛街。但是为了买书,我出去逛的几率也不比爱美的女性少。以前我坐公交、地铁,后来老是被人认出来,客气地给我让座,我就觉得自己有点扰民,于是改成打的。北京的司机都特别能侃,一次我问司机:“您觉得开车难吗?”司机告诉我:“这有什么难的?你往方向盘上栓块骨头,狗都能开。”
真这么容易?我就动心了,也打算去考个驾照买车。后来才明白过来,司机说的那会开车的狗是火星来的。我学车的时候,教练老是着急地冲我嚷嚷:“你刹车又踩晚了好几秒,这要搁马路上,你又轧死一人……”大概是在我“轧死”了12个、正好一打人后,我选择了肄业,为了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决定再也不去摸方向盘。
今年我43岁了,跟同龄人相比,我是一个很不合格的女人,我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不会料理家务,还抽烟喝酒,而且还是那么胖且缺乏美感——这些不足之处,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我自己纵容自己养成的。尽管一眼看来我有这么多缺憾,但是我并不反感目前这种比较不健康的日子,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有恶习的生活——人生并没有固定的剧本,你可以认为做贤妻良母是一种幸福,但我觉得,做一个有恶习的单身女人,享受不健康的日子也是一种满足……